所謂歸化(Naturalization)即滿十八歲以上的人,已擁有五年的 合法永久居民資格,經過移民局向聯邦法院申請成為公民的程式。
成為美國公民的好處:
1 投票權
2.有權擁有及使用美國護照,無限制自由進出旅遊
3.有權申請親屬移民美國(等候期較短)
4有權考取政府工作,擔任公職
5享受更多的福利。
公民歸化的一般條件
年滿18歲(如需服役,年齡可放寬)
獲得綠卡滿足一定年限(一般五年)
在美國居住滿足一定年限
在此期間每次離開美國不超過六個月
在提出申請所在的州住滿3個月
品性良好
熟悉英語
瞭解美國的歷史和政府
公民配偶歸化
年滿18歲,配偶是美國公民,持綠卡在美國連續居住三年,具備讀、說、寫基礎英語的能力及良好的品行,瞭解美國歷史和政府方面基本知識,並且忠於美國憲法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申請條件
1. 連續在美國居住至少三年
2. 配偶是美國公民
3. 實際在美國居住至少一年半
4. 在此期間每次離開美國不超過六個月
駐海外工作的美國公民的配偶申請歸化
配偶為定期駐海外工作的美國公民,年滿18歲, 具備讀、說、寫基礎英語的能力及好的品行,瞭解美國歷史和政府方面基本知識,並忠於美國憲法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申請歸化入籍。
申請人的配偶須滿足的條件:
受雇於美國的政府機構;
受雇於美國的研究機構;
受雇于完全或部分發展美國外貿和商務的美國企業;
受雇於美國通過條約或法令加入的公共國際組織, 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經美國的宗教組織授權在海外履行神職工作;
僅僅是美國的某個教派或派系的教區派往海外完成使命的傳教士
申請條件
申請人歸化入籍時必須在美國境內
一旦其配偶結束海外的工作任務,他/她就返回美國居住。
任何經醫學鑒定(medically determinable)為身體或精神受損(physical or mental impairment)、或身體和精神雙重受損(combination of impairments),且這些損傷已經或即將維持至少12個月,因而無法表現其對英語或美國政府和歷史方面知識的理解能力的申請人都可以豁免英語讀說寫能力及美國政府和歷史方面知識的測試。
注意:
經醫學上認可的(medically acceptable)臨床(clinical)及實驗室的(laboratory)診斷技術鑒定表明,申請人有一種由解剖上(anatomical)、生理上(physiological)或心理上的(psychological)異常(abnormalities)所致的損傷(impairment),其嚴重程度造成:
當事人無法表現他/她對英語或美國政府和歷史方面知識的理解能力,或
即使對測試方法進行合理的調整(例如採用布萊葉盲文測試表格,手語翻譯或臨時性考點等),當事人還是無法達到英語能力或美國政府和歷史方面知識的測試要求。
如果提交歸化入籍申請時,申請人年齡已超過50歲,並且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後在美國已經居住至少20年;或者,申請人年齡已超過55歲,並且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後在美國已經居住至少15年,只要此類申請人同時滿足5年內在美居住滿900天的條件,就可以被豁免英語讀說寫能力測試。他們可以隨帶翻譯,但不能豁免美國政府和歷史方面知識的測試。
年滿65歲且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後在美國已經居住至少20年的申請人在參加歸化入籍面談時,還能得到特殊照顧。
此外,75以上的老人可以被豁免印指紋的要求,因此,出席面談時必須攜帶警察局出具的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