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優點
1.H-1B的受益人可以有明顯的移民美國企圖,但還是可以拿到H-1B身份。
2.改變身份/調整身份沒有限制
3.不需證明找不到勞工
4.延期/更換雇主時不佔用配額
5.時間優勢
H-1B申請條件
受益人需要滿足的條件
1)具有學士學位以上學歷或相當的工作經驗,通常3年的工作經驗相當於1年的大學教育。
2)受益人需要符合資格的美國雇主的雇傭並在美國境內工作,在H-1B申請中,該雇主必須是H-1B的申請人。
3)符合職位要求:
首先,該職位的職責複雜,專業,其性質要求大學學歷以上的專業人勝任;
另外,要求受益人的學歷經歷背景和該職位相符。例如,受益人找到一份電機工程的工作。如果受益人自己有這方面的學歷的話,必須再看看該工作的內容是否真的“理論與實際”上,要求有大學學歷以上的人才能勝任的工作。因為,並不是所有有關電機的工作都要求大學以上的學歷。例如,裝修室內的水電工作,恐怕就不需要大學以上的學歷,而是只要有一點水電知識,再配合一些實際的經驗便可工作。
具備相關證書和執照。如果受益人工作地點所在州的法律規定從事該項專業性工作必須持有專業證書或執照,該受益人也應具備相關證書或執照。
雇主需要滿足的條件
1)雇主必須是美國雇主。美國雇主包括:在美國有國稅局報稅識別號碼的個人,承包人,公司,協會或組織。
2)雇主獲得勞工部對《勞工情況申請表》([LCA] 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的批准。
H-1B配額
目前,每年H-1B的常規名額是65,000名;另外,還加上專為高學歷人才而設的20,000個名額。H-1B名額於每年的10月1日生效,即獲得H-1B批准的外籍員工此時才可以以H-1B的身份開始在美國工作。在H-1B生效的前6個月,即4月1日,移民局開始接受H-1B申請。據目前的情形來看,H-1B名額用得很快,2007財政年度的65,000個名額在2006年5月26日即已經用完。所以,有意申請H-1B的專業人士及雇主應該及早做好準備。
H-1B配額豁免
1.在研究機構或部分非盈利團體工作的專業人士的H-1B配額豁免。
2.佔用名額而已經獲得H-1B簽證或身份的專業人士,在轉換雇主時,新雇主為其所提出的H-1B申請,不受配額限制。
3.所有H-1B身份延長的申請。
4.H-1B持有人的資料修正。
5.在過去的最近6年內已經佔用過H-1B名額的H-1B申請,並且H-1B持有者在6年內從未離開美國超過一年。
同時持有多個H-1B
美國移民法允許雇主為兼職的外籍雇員申請H-1B。只要工時不超過全時的50%,雇員符合H-1B申請的條件。已經是H-1B的持有人可以兼職,同時擁有二個以上的H-1B簽證。這種情況下, H-1B為每個雇主工作的時間不受限制。
如果H-1B持有人申請勞工證或移民申請的時間距延期申請不到365天,那麼他們將沒有資格申請六年後的延期。若想要有資格申請,就必須設法維持其合法身份。
如果H-1B持有人申請了勞工證而沒有申請移民,那也符合六年後的延期。這種情況下,若勞工申請通過,或申請未決需再等待365多天,那麼H-1B持有人則有資格延期三次,一次一年,即使他們未申請I-140移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