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受益人的材料
I-140表格
勞工部批准的勞工證
雇主出具的申請信函
受益人進入美國的工作計畫書
同美國雇主簽訂好的工作合約(若已經簽訂)
個人簡歷。其中須詳細列出受益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及職責等。
證明申請類別是職業移民第二優先中的具有特別能力的專業人才的檔(至少滿足其中三條)
官方學術記錄,證明申請者曾獲得該專業領域內的大專、學校、或其他進修機構所頒發的程度證明、文憑證明或類似獎項。
薪金記錄。證明受益人在其相關領域擁有比其他人高的報酬(薪金、諮詢費、獎金等)。
目前或先前雇主的證明書,證明受益人至少曾在其從事的領域內曾擔任10年以上的全職工作,並且在美國要繼續從事該領域的工作。
職業執照或證明的原件及副本,證明是某行業的從業人員。
專業協會會員證明,如會員卡,會員活動照片等。
同行、政府單位或職業、商業單位的證明,證明在所屬業界或領域內有重要貢獻。
符合Schedule A資格的受益人還要出具以下材料:
在其專業領域內擔任評判工作的證明,如,邀請受益人做評委的邀請函等。
證明該外國人對科學或學術主要貢獻的材料。
該外國人是出版的科學或學術專業期刊文章作者的證明材料。如,發表作品的原件及副本,發表的文章必須包括標題、日期、作者、必要時應加以翻譯。
該外國人是具有傑出成就的國際級組織會員的證明檔,如會員卡,會員活動照片等。
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的證書。提供證明有多少人是該獎項的候選人,此獎項的入選條件是什麼。要證明受益人是通過本人的工作、表現贏得的獎項,還必須證明此獎項的認證範圍。
受益人參加過兩個以上國家參展的證據(如參展邀請函,參展活動中拍攝的相片等)。
出具有關該外國人在該專業領域的出版品的證明檔,包括出版物的名稱、出版日期及作者。
由該領域知名專家出具的能夠說明受益人受廣泛贊同和國際讚譽的證明文件。
如果有隨行的眷屬,需要出示結婚證書(如果已婚並攜帶配偶同行)子女出生證明(如有子女隨行),如果再婚,則應提交原有婚姻關係證明,如離婚證、配偶死亡證等。
美國公司提供的材料(同時要提交非英文檔經過公證的譯文)
美方雇主提供的材料
營業執照、公司註冊檔、商標註冊檔
雇主身份編號申請(SS-4)表格
公司營業場所的照片
聯邦政府公司稅務號碼
董事會備忘錄
股權證明書
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章程、公司廣告、產品目錄/說明等
公司組織結構圖
公司營業場所的購房或租房合約
公司成立之資金投入來源證明,比如公司銀行存款證明,或者其母公司或其他管道的匯款證明
員工工資發放等級冊及發放記錄
公司運營證明
美國公司近幾年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資產平衡表等
美國公司近幾年的報稅單,包括利潤稅、雇員薪資稅等等
公司雇員表,應反映雇員人數,職務及工種
雇員目前收入證明,例如:W-2表(雇員報稅單)、工資支票存根、每個月銀行月結報表
公司貿易的證明,包括公司的宣傳品,主要貿易往來傳真信函,電話清單,主要業務協定的樣本,專案規劃,貨運單、售購收據,證明信 以及某貿易展覽的照片等
證明雇主有支付受益人薪水能力的文件:工資發放登記簿,W-2表,損益報告,銀行帳戶記錄,或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