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張申請人的彩色照片
申請人的有效護照
學生和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SEVIS)管理費100美元的收據
申請費(如果根據互惠原則需要則應交納)
機讀簽證費$100的收據
美國院校發放的I-20表
美國院校的錄取通知
詳細的申請人個人簡歷
在不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的前提下,申請人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學費、生活費以及應付突發事件的全部費用的證明,例如:
a)申請人本人個人的資產
銀行存款證明
(易於兌換為現金的)有價證券、不動產或個人財產證明
b)申請人本國政府提供經濟資助的證明,例如
官方支付費用的正式通知單
c)父母或親戚的經濟擔保及收入證明
工資單;
個人所得稅稅單;
雇主出具的證明信函;
美國親友的經濟擔保證明(I-134生活擔保書)、工作證明(表明其工作單位、工作性質、工作職務等)及解釋擔保原因的宣誓書
d)美國院校提供獎學金、補助金、研究生助教獎學金等證明
e)個人私企單位的資助證明:
公司簡介
營業執照
營業額、營業收入、稅單、同申請人之間關係的證明檔
申請人學習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證明檔(以表明申請人有能力順利完成學業),例如:
畢業證書
學位證書
成績單(包括所學的科目及成績)
TOEFL成績單以及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成績,如GRE、GMAT等
曾經發表在國際或國內學術刊物上的所有作品列表(直接刊物更好)
申請人有足夠的社會、經濟約束力和其他因素促使他(她)在完成學業後離開美國的證明檔,例如:
a)家庭成員關係證明,例如:
(申請人最好能夠證明目前沒有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在美國,以及他們都將留在自己的國家。申請人父母可以出具不會移民的宣誓書,其中具體指明申請人每個近親家庭成員的當前居所。家族產業,或父母長期受雇于同一顧主的事實有助於證明申請人家庭沒有移民的傾向。)
申請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證;
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名簿;
父母的在職證明;
父母出具的不會移民的宣誓書;
家庭生活照
b)財產證明,例如:
(申請人可以提供自己及其家庭成員在自己國家擁有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房產證;
駕駛證;
私車行駛證;
銀行存款證明;
家族企業的資信證明;
股票證明;
父母的收入證明<見上述(12)c)>
c)事業機會證明,例如:
中國需要申請人在美國所學專業領域的人才,申請人回國後能獲得極佳的就業機會的證明文件:人力資源市場專家的證明信函;
申請人的宣誓書(表明其完成在美國的學業後將如何在本國運用所學專業);
當前雇主出具的證明信函,表明單位同意申請人保留職位、出國留學;
未來雇主出具的為申請人提供工作機會的證明信函
d)社會關係的維繫的證明文件,例如證明申請人是某宗教組織或社團成員的材料
e)申請人本國政府強制性要求其回國的證明檔(若申請人受本國政府資助或暫停本國政府工作赴美留學等),例如
申請人或其家人與政府簽訂的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