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聯繫表
姓名
E-mail
電話
居住地
您的情況
驗證碼 驗證碼,看不清楚?請點擊刷新驗證碼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文件清單
父母移民

主要證明文件
 州政府或海外領事館出具的出生證明
 有效護照
 公民證
 歸化證
 結婚證明
 離婚證明
 合法的更名證明

次要證明文件
 蓋有教堂封印的洗禮證明,記錄了在美國的出生日期和地點及受洗的日子
 由對申請人出生狀況熟悉的人提供的宣誓書
 學校記錄(最好是小學的),有入學日期、學生出生日期和地點及其父母的出生地點和名字
 人口普查記錄
 軍隊證明

親屬關係證明
申請人應根據不同關係而提交不同的證明材料:
親生父母關係(婚生):
 子女出生證,若子女現在的名字和出生時的不同,必須提供合法的更名證明
 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父母結婚證
 父母雙方前段婚姻結束的證明(如離婚判決,死亡證明,婚姻無效判決書等)

親生母親關係(非婚生):
 子女出生證,若子女現在的名字和出生時的不同,必須提供合法的更名證明
 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父母結婚證(若母親現名與子女出生證上不同)
 女兒的結婚證

非婚生父子女關係(為親生父親申請):需證明
 子女出生證,若子女現在的名字和出生時的不同,必須提供合法的更名證明
 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子女所在州或國家的法律證明,證明在子女21歲以下且未婚狀況下已建立真實的父子女關係;或者在子女18歲之前,親生父已成為子女合法監護人
 父親所在州或國家的法律證明,證明在子女21歲以下且未婚狀況下已建立真實的父子女關係;或者在子女18歲之前,親生父已成為子女合法監護人
 匯票收據
 已兌付的支票
 收入稅單
 醫療或保險記錄
 學校記錄
 父子女間的來往信件
 家庭成員,朋友,鄰居或學校官員對父子女關係進行證明的宣誓書(需簽名)

繼父母關係:
 子女出生證明,如果子女現在的名字和出生的時候不同,必須提供合法的更名的證明
 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繼父(母)與生父(母)有效結婚證件
 繼父(母)與生父(母)雙方之前有過婚姻的,提供前段婚姻結束的證明,如離婚判決,死亡證明,或其他可以證明婚姻結束的檔(如婚姻無效判決書)

收養關係:
 養子女出生證明,若子女現在的名字和出生時的不同,必須提供合法的更名證明
 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養父母作為養子女的合法監護人已滿兩年並且共同居住兩年的證明
 收養證明,表明在小孩16歲之前已完成收養手續
 養子女的戶口本
 養子女的學校成績單(由養父母簽字)
 學校老師宣誓書(養父母接送養子女)
 醫生證明(由養父母接送,並付費)
 信用卡(付醫療費,贍養費等)
 匯款(贍養費)
 照片(合照)
 護照(養父母帶養子女國外旅遊)
 里、鄰長開具證明(在臺灣,證明共同居住)
 居委會開具證明(中國大陸,證明共同居住)
 人壽保險
 醫療保險
 教會證明

免費諮詢
版權聲明
版 權 所 有 : 翻 印 必 究©1984 - 2024 Immigration Ex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7502454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