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證明文件
出生證明
有效護照
公民證
歸化證
綠卡複印件
臨時身份證明(蓋有“Adit”章的護照,或蓋有“Adit”章的I-94卡)
結婚證明
離婚證明
合法的更名證明
次要證明文件
蓋有教堂封印的洗禮證明,記錄了在美國的出生日期和地點及受洗的日子
由對申請人出生狀況熟悉的人提供的宣誓書
學校記錄(最好是小學的),有入學日期、學生出生日期和地點及其父母的出生地點和名字
人口普查記錄
軍隊證明
親屬關係證明
結婚證明
證明是在婚姻發生地所認可的慣例婚姻的檔
婚姻有效的證明
子女出生證明
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夫婦倆共同的經常帳戶或儲蓄帳戶的銀行報表
夫婦倆作為承租人的租貸收據或協定
汽車保險和註冊,表明夫婦倆人共同擁有
合照(一起旅遊等的照片)
證明一段時期持續關係的記錄(電話帳單或信件)
配偶的身份證明,如護照或駕照
夫婦倆共同持有的信用卡報表
雙方雇主的信件:在信簽上方寫明來自雇主的個人檔的職員的詳細婚姻狀況和公司提供利益的受益人。
婚禮儀式或結婚照
離婚判決,死亡證明,或其他可證明雙方之前所有婚姻終止的檔
如果申請人是前婚姻綠卡受益人,且前婚姻的終止不是由前配偶死亡造成的,則另需提出能證明前婚姻真實,目的不是為了移民的證據。
前婚姻的結婚證明
前婚姻所生子女出生證明
前婚姻所生子女的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與前配偶共同的經常帳戶或儲蓄帳戶的銀行報表
與前配偶作為承租人的租貸收據或協定
汽車保險和註冊,表明與前配偶共同擁有
與前配偶的合照(一起旅遊等的照片)
證明與前配偶一段時期持續關係的記錄(電話帳單或信件)
前配偶的身份證明,如護照或駕照
與前配偶共同持有的信用卡報表
與前配偶雙方雇主的信件:以雇主的名義,詳述雇主人事檔案中職員的詳細婚姻狀況和公司所提供利益的受益人。
與前配偶的婚禮儀式或結婚照
離婚判決或其他可證明與前配偶結婚之前的所有婚姻終止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