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Covid-19)疫情發生以來,許多持美國綠卡的國人,積極響應中國“非必要不旅行”的政策號召,儘量減少境外旅行。
然而,疫情發展至今一年有餘,新老移民為了維持綠卡身份,讓孩子有資格繼續在美工作或求學,配偶在美照顧孩子甚至兼管投資事業,十分辛苦的奔波在中美兩地之間,就是為了滿足移民法裡規定的在美居住要求。
但許多綠卡人士,因自身各種原因,在離境美國後一年內未能入境美國:有的是無法換發或拿不到護照,有的是照護病患親屬,有的是必須照顧回國上網課的孩子,有的是因為本身疾病療養,也有因為本身事業等各種情況無法旅行,但為了家人的綠卡身份,不得不在百忙之中抽時間安排了赴美行程。
當前航班銳減,直飛航班大幅減少,常常需要先經國內其他城市甚或國外轉機才能抵達美國,且須滿足核酸檢測等各項登機條件。 我們看到有些綠卡人士,好不容易到了機場,結果在值機櫃檯被東航、達美的地勤阻攔登機,就是因為持綠卡離境超過了一年時間。
其實,美國海關(CBP)在2021年3月5日生效的指導備忘錄中已經針對航空公司發佈指導意見。綠卡居民持下列證件可直接登機:
-未過期的有效綠卡原件;
-未過期的有效回美證(Re-Entry Permit)原件(副本不行);
-10年效期的綠卡過期:持過期的10年綠卡原件【注:此種情況只限於有效期10年的綠卡】;
-綠卡過期,正在I-90換新過程中:持過期綠卡原件+綠卡背後有效的延期貼條;或持過期綠卡原件+有效的I-797延期通知(12個月效期);
-2年條件式綠卡過期:過期綠卡原件+有效的I-797延期通知(通常為18個月效期)【注:包括結婚移民I-751和投資移民I-829兩類】;
-未過期的有效SB-1回美簽證;
此外,CBP提醒航空公司不應在文件要求之外自行判斷乘客旅行是否被允許入境。如果認為乘客登機有問題,應直接聯繫海關的有關部門或官員。
但如果根據航司建議前往領事館申請SB-1簽證往往又很容易遭到拒絕,最近我們就接到不少客人申請SB-1被拒後的諮詢。SB-1拒簽示例:
目前AILA(美國移民律師協會)仍在徵集被拒登機的綠卡旅客信息。
如果您持有效證件,仍然遭遇拒絕登機或有其他出入境困難的綠卡人士可以提供下列信息和我們聯繫:
-姓名
-郵箱、微信號
-航空公司名稱
-有效旅行證件種類及效期
-離境美國的日期
-遭遇拒絕登機日期
-其他補充信息
聯繫微信:
FrankT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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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介紹】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于1984年成立(前身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總部位於加州洛杉磯,上海、臺北辦公室服務當地客戶,實現美、中、台三地聯線,幫助了世界各地無數家庭和企業成就美國夢。網站: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Pepperdine法學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夥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美律師協會成員,2021年度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國聯絡委員會主席。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會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語言和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跨國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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