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譚先生
國家/地區:新加坡
案件類別:E-2簽證海外延期
本案難點:
· 領館對並非由本國首簽的E-2簽證申請人並不友好
· 申請人無證據證明自己經營一家合法公司
· 原先助譚先生申請簽證的律所已停業
背景介紹:
譚先生清楚申請E-2簽證延期的期限將至。實際上,E-2簽證要求每兩年更新一次,但譚先生卻在那段時間裡,推遲考慮這一不可避免的問題。作為一名富人,常有“人”為譚先生處理各種不便。而這一次他必須親自面對新加坡領館的移民官,他清楚移民官會對自己不友好。譚先生的被動處境是自己造成的,他也深知這一點。譚先生他最初是持B1/B2簽證來美國的。隨後,他申請了E-2條約投資人簽證,卻是跳過自己的祖國新加坡拿到的。如果條約國家(與美國保持通商和通航條約的國家)的公民向美國企業大量投資,則移民局(USCIS)准予其入境美國。
在原先律師的幫助下,譚先生設立了一家實體公司(與空殼公司無異),利用這家實體公司,他可以展示投資並獲得E-2簽證資格。這個計劃成功了,但現在譚先生面臨兩個問題:
1.新加坡領館反感其公民在未經其監督和批准的情況下申請E-2簽證。而這一次,譚先生必須通過新加坡領館重新申請E-2簽證延期
2.譚先生很難證明自己在美國經營一家合法公司,處境很不樂觀
幸運的是,他聯繫上了我們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的移民法專家。
成功關鍵:
新加坡領館的面談不可避免。為令面談成功,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團隊制定了相應的策略,並為譚先生精心準備了申請材料,讓他交給領館,解釋他申請簽證延期是因應創新商業模式的需求。我們的方案未將重點放在近兩年來業務未見增長上,而是詳細介紹了未來商業計劃的拓展。
我們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將譚先生的實際成就應用到可行的商業模式中。和許多富人一樣,譚先生把自己的個人生活當作生意來經營,他的許多親友亦是如此。這些人在兩年的時間裡一直在投資商業地產,同時向監督其投資的人支薪。我們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幫譚先生將這一運營架構正規化。在提交給新加坡領館非移民簽證處移民官的律師簡函中,臧律師解釋了譚先生希望加快其公司在物業管理領域站穩腳跟的計劃。拓展計劃包括將員工人數增加四倍,承諾向公司投資逾50萬美元,以及增加商業房地產收購的相關證明。申請材料還包括另外兩個要點,一是提供表明譚先生的企業將提供超過邊際收入(收入超過投資人及其家人的純生活成本)的證據,二是證明譚先生在E-2簽證到期時計劃返回新加坡。
案件成果:
譚先生回到新加坡,把申請材料送交領館。由於申請材料準備得非常充分,譚先生的E-2簽證延期很快獲准。譚先生在驚豔于我們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的辦案效率和辦案深度的同時,也無比感激。能助譚先生在美國實現商業成功的夢想中發揮關鍵作用,我們團隊所有成員亦與有榮焉。
*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姓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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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介紹】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于1984年成立(前身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總部位於加州洛杉磯,上海、臺北辦公室服務當地客戶,實現美、中、台三地聯線,幫助了世界各地無數家庭和企業成就美國夢。網站: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Pepperdine法學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夥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美律師協會成員,2021~2022年度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國聯絡委員會主席、經加州律協認證的移民及國籍法專家(Certified Specialist in 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Law)。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會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語言和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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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
文章來源: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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