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有投資人諮詢我,是否應該等EB-5項目的I-956F獲批再投資,或者選擇已經I-956F獲批的項目進行投資。
今天,EB5Sir就來談談這個問題。
EB5的項目預審批I-956F有何用?
移民局的項目預審批I-956F,有什麼意義?
可以依賴移民局來選擇評估項目嗎?
移民局審批過的項目,可以確保我的綠卡和投資本金嗎?
選擇I-956F獲批的項目,是否更加安全?
新法實施以來,據EB5sir瞭解到,目前已經批了9個項目的I-956F。
I-956F是投資人辦理EB-5申請的前置程序。
如其名,項目預審批,移民局預先對某個EB-5項目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再對該項目的投資人的I-526E申請進行審批。
截止10月23日的統計,在已經批的9個項目的I-956F中,有5個項目的投資人的I-526E獲批,詳見文末。
移民局的I-956F審批,審核什麼呢?
1. 主要審核點:項目商業計劃的可行性,主要目的在於審核該項目創造就業的可能性。
2. 附帶審核點:項目所在地符合城市TEA或者鄉村定義。
插播一條冷知識:
城市TEA項目的認證,移民局給的是2年,從I-956F遞交之日起計算。鄉村項目,移民局沒有給年限限制。
移民局的I-956F審批對於投資人的項目選擇而言,是否有意義呢?
我們來看看移民局的I-956F審核,對於項目的審核從投資人的角度來看有哪些欠缺:
首先,I-956F並不審核商業計劃的盈利和還款可能性。
項目能否掙錢能否還錢,不是移民局審核的點,移民局只關心能否創造就業。
其次,I-956F並不做真正意義上的實質性審查,基本上是一個形式上的審查。
雖然,移民局是個黑箱,我們在外部並不完全清楚移民局的審核指標,但是從EB5Sir過去的經驗來看,移民局基本進行的還是紙面形式上的審查,不會有現場考察,對項目可行性的審查也基本上僅限於就業創造的可行性部分,重點在於審查項目文件中的經濟分析報告。
參考閱讀:解密USCIS如何審核就業創造 | 重磅必讀。
最後,移民局的審核是初步的、靜態的。
投資人在考察EB-5項目時,必須要認識到在一個新建項目的不同階段,需要用不同的評估依據來考察一個項目的可行性,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一般而言,項目剛開始啟動時,項目方只有一個項目計劃書,一些項目成功的關鍵條件,銀行貸款、項目許可證等等,往往都未落實。
此時,移民局的項目預審批,審核了項目計劃的合理性,也明白銀行貸款和項目開工許可等還未落實,這是項目初期的正常情況,移民局往往不會對此有異議,基本上會爽快地批了I-956F。
在此之後,項目方應該繼續推動項目從計劃到落實,逐步落實銀行貸款、落實開工許可、落實建築設計施工監理等團隊,這是一個隨著項目進展而逐步推進的動態過程。一個有著完美商業計劃的項目,最終不能保證不走向失敗爛尾,項目方能否逐步將計劃落實才是關鍵。
而移民局對於項目預審批,並沒有一個動態的監管機制,批完就結束了,並不去實時監督項目進展。這對於EB-5投資人選擇項目而言,如果依靠移民局的項目審批機制是有很大漏洞的。
當你進行EB-5投資,距離移民局審批I-956F已經過去了半年一年,銀行貸款是否落實到位,開工許可是否下來,項目是否已經動工,這些考核項目推進和可行性的關鍵因素,是你必須要問自己的。
因此,一個並沒有真正對項目進行全面審核的審批結果,一個靜態的項目早期的審批結果,對你的項目選擇是否有意義呢?
這裡插一句:
在老法時候,移民局由於沒有強制的項目預審批制度,在有些項目中能看到移民局動態審批的痕跡。
進項目早的投資人,可能I-526已經早早獲批,而後期的投資人卻收到新的項目補件,問銀行貸款是否已經到位、項目開工情況等。甚至當年美國之路的欺詐項目,在早期投資人I-526獲批之後,有一段時間沒有新的I-526獲批,再然後就爆出FBI上面搜查的消息。
雖然,移民局對同一項目的審批尺度不統一往往被詬病,但是,這種動態的審批程序,卻起到了一定的保護投資人的作用。
新法實施之後,移民局會怎樣根據項目進展調整其審批結果,還值得觀察。
附錄:
截止到今天為止,EB5Sir所瞭解到的是,新法下一共9個項目I-956F獲批,其中5個有投資人的I-526E獲批。
I-956F獲批記錄:
1. 3月24日,鄉村,松州區域中心:大河鋼廠二期
2. 6月15日,城市,曼哈頓區域中心:曼哈頓第11大道萬豪酒店
3. 6月21日,城市,CanAm:傑弗遜能源(Jefferson terminal Phase 2)
4. 6月27日,城市,CMB:組78
5. 7月28日,鄉村,CrossHarbor:黃石三期
6. 8月4日,城市,CMB:組82
7. 8月10日,城市,CanAm:羅氏工業第三期
8. 9月28日,城市,CMB:組83
9. 10月4日,城市,Hall Group:達拉斯1號
I-526E獲批記錄:
1. 7月18日,鄉村,松州區域中心:大河鋼廠二期
2. 8月23日,鄉村,CrossHarbor:黃石三期
3. 9月8日,城市,曼哈頓區域中心:曼哈頓第11大道萬豪酒店
4. 10月16日,城市,CanAm:傑弗遜能源(Jefferson terminal Phase 2)
5. 10月20日,城市,CanAm:羅氏工業第三期(Rhoads III)
文章來源:美國EB5一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