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3月8日,中國加入《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2023年11月7日,《公約》將在中國與美國間生效實施。《公約》將繼續適用於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二、11月7日起,美國簽發的《公約》範圍內的公文書只需辦理美國附加證明書(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無需辦理美國和中國駐美國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中國送往美國使用的《公約》範圍內的公文書將不再辦理中方和美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改為辦理附加證明書。辦理附加證明書的具體程序和要求請登錄中國領事服務網(網址:http://cs.mfa.gov.cn/)或各地方外辦相關網站查詢。
三、自11月7日起,中國駐美使領館將停辦領事認證業務。對於美國出具的擬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的文書,請向美國務院、州務卿辦公室等相關部門諮詢附加證明書辦理事宜(聯繫方式列表請查詢https://www.hcch.net/en/states/authorities/details3/?aid=353)。
四、根據《公約》規定,一國出具的附加證明書用以證明公文書上簽名的真實性、文書簽署人簽署時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時確認文書上的印鑒屬實。辦妥美國附加證明書不代表該公文書必然被中國用文單位接受。建議您事先向中國用文單位瞭解其對外國公文書的格式、內容、時限、翻譯等具體要求後再辦理有關手續。
文章來源:中國駐美使領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