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移民局對於移民豁免案件遞交地址出臺推出新政策,新政將統一全球的移民豁免申請程序。USLawChina就該政策內容節取有用信息,供讀者參考。
從2012年6月4日起,移民簽證及K簽證申請人在美國海外領事館被裁定為拒絕入境人群,可以直接將豁免申請遞交到移民局Lockbox地址。目前,海外的豁免申請需要遞交給簽證被拒的領事館,再由領事館轉到美國境內審理,造成審理時間從幾個月到一年以上不等,這次移民局集中審理意味著審理時間將會縮短從而更有效率,審理標準還會用同樣的標準 (拒絕入境理由及豁免申請標準請見專業文章:美國移民面談被拒之豁免申請大全(I) , 美國移民面談被拒之豁免申請大全(II) )。申請一旦遞交到移民局的Lockbox,可以在移民局網站跟蹤案件審理進度。
這一新的政策囊括的豁免申請有:
1. I-601申請,基於禁止入境因素的移民豁免
2. I-212申請,遞解出境或者驅逐出境後申請再次入境
3. I-290B申請,申訴(申請I-601或者I-212被拒)
USLawChina提醒豁免申請人如果在2012年6月4日后自行提交申請,請根據移民局官網上更新後的地址投遞;如果申請人想收到短信或者郵件提醒,知道自己的材料已經被移民局受理,需要在申請材料中一併提交G-1145表格。同時提醒豁免申請存在較大難度和技術性,遇到被拒絕入境的情況,要及時和專業律師或顧問聯繫,以免耽誤移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