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最高法院禁止了德州的移民法在3月13日之前生效,並要求該州在3月11日之前做出回應。該法原定於週六生效,而最高法院的決定是在司法部要求其介入後數小時做出的。
該法律允許州政府官員逮捕涉嫌非法入境者。被捕者若不同意德州法官的命令離開美國,則會面臨非法入境的輕罪指控。在接到命令後仍不離開的移民可能會再次被捕,並被指控犯有更嚴重的重罪。
共和黨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於去年12月簽署了該法律,並在數月內公佈了一系列不斷升級的邊境措施。就一個州可以在多大程度上阻止移民入境而言,這些措施被視為極限試探。
司法部告訴最高法院,該法將深刻改變 "聯邦政府與各州之間近150年來在移民問題上的現狀"。司法部繼續辯稱,該法將對美國與墨西哥的關係產生 "重大而直接的不利影響",並在德州執行聯邦移民法時 "造成混亂"。
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在週一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通過該法律是為了解決南部邊境的持續危機,這一危機對德州人的傷害比其他任何人都大。
在聯邦政府向最高法院提出緊急請求之前,聯邦上訴法院上週末暫緩執行地區法官埃茲拉(David Ezra)對該法律的全面否決。
在長達114頁的裁決中,埃茲拉斥責了德州的移民執法工作,並駁斥了共和黨人因南部邊境非法越境人數創歷史新高而正在遭受 "入侵"的說法。
埃茲拉還說,該法違反了憲法的至高無上條款,與聯邦移民法相衝突,並可能妨礙美國的外交關係和條約義務。
根據埃茲拉的裁決,允許德州以 "入侵"為由超越聯邦法律將 "等同於取消聯邦法律和權力——這一理念與憲法背道而馳,自南北戰爭以來一直被聯邦法院明確拒絕"。
支持該法的共和黨人表示,該法不會針對已經居住在美國的移民,因為只有在德州與墨西哥邊境地區才會執行非法入境指控的兩年訴訟時效,而不會對其他地區的移民產生影響。
德州移民法被稱為 "參議院第4號法案",這場爭論是德州與拜登政府之間的多起法律糾紛之一,雙方爭論的焦點是為防止非法越境,德州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巡邏該州及美墨邊境。
幾位共和黨州長支持阿博特的努力,稱聯邦政府在執行現有移民法方面做德不夠。
阿博特阻止非法越境的一些嘗試包括在格蘭德河設置浮動屏障,以及沿著該州與墨西哥的邊界放置刀片刺網。州警還阻止聯邦邊境巡邏員進入Eagle Pass的一個河濱公園,該公園以前被聯邦官員用來處理移民。
文章來源:美國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