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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民STEM專業人員在美國的工作選擇[2024-11-18]

 
長期以來,美國一直是世界各地頂尖人才彙聚的目的地。我們吸引全球人才的能力,尤其是在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以下簡稱為“STEM”)領域內,推動了突破性的科技創新,為所有的美國人創造了就業機會、新興產業和新的機遇。

這份在線資料簡述了非公民在美國從事STEM領域工作的一些臨時和永久途徑。針對那些考慮在美國工作的STEM專業人士,本指南還著重介紹了一些重要的考慮因素。後續部分將進一步詳細介紹這些途徑。

有關如何提交申請的更多信息,請訪問該網站(uscis.gov),其中包括有關臨時永久途徑以及學生的可選實習培訓的信息。此外,您還可以在該網站(uscis.gov)的“在美國工作”部分找到一份有關在美國就業的一般指南。建議您向律師諮詢,以便對最適合於您的類別進行評估。

選擇STEM途徑時需要考慮的關鍵問題

我是否具備資格所要求的教育、經驗或技能?


有些途徑(例如,O-1非移民簽證類別和EB-1A移民簽證類別)適用於具有“傑出才能”的人士,這些途徑要求個人在其領域內擁有廣泛而持久的聲譽。其他途徑(如H-1B簽證)則要求至少具有相關領域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還有另外一些途徑(如L-1簽證),則要求申請人與在美國和海外均有業務的公司存在既有關係。

我需要有工作聘用通知嗎?是否需要一家公司為我提交申請?

大多數途徑都會要求您已經獲得一份工作聘用通知,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將代表您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申請。然而,有些類別則不需要聘用通知,您可以直接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交申請或請願書(即"自行申請")。例如,如果您是基於“傑出人才”(EB-1A類別)個人類別申請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綠卡),則不需要聘用通知,也不需要雇主代表您提交移民申請(即,您可以自行申請)。雖然這個示例不需要聘用通知,但您必須提供證據,證明您來美國是為了繼續在您的專業領域中開展工作。

在美國,我是以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長期工作,還是以非移民身份臨時工作?

有些機會為個人(包括STEM專業人士)提供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的基礎。永久居民身份允許您在美國永久居住和工作,並在通常情況下會為您提供一條通往公民身份的途徑。這些機會被稱為"移民"途徑。

還有一些被稱為”非移民”途徑的其他途徑(例如,F-1OPT、H-1B、L-1和O-1),允許您在美國暫時居住和工作。通過這些非移民途徑工作的許多人最終都會過渡到永久居民途徑,並進而成為美國公民

特定途徑需要符合任何其他標準嗎?

一些與專業資格沒有直接關係的標準也可能會影響簽證資格。例如,只有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公民才有資格獲得TN簽證。此外,某些途徑可能有一些特定的時間或其他要求。例如,有些移民途徑要求雇主必須首先從美國勞工部獲得一份經批准的勞工認證。勞工認證必須證明:沒有足夠的有能力、可用、合格且願意填補這一職位的美國工人,並且此類雇傭不會對類似就業之美國公民的工資和工作條件帶來不利影響。

美國STEM就業途徑總結

非移民(臨時)途徑

更多詳情,請參閱該網頁:美國STEM就業的非移民途徑

途徑(即非移民類別)F-1 OPT
F-1學生畢業後的可選實習培訓(簡稱為“OPT”)和24個月的STEM OPT延期。
需要的教育、經驗或技能持有F-1身份的學生,已在美國的學院或大學獲得STEM領域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
是否需要工作機會? 最初12個月的OPT不需要工作聘用通知,但24個月STEM OPT延期需要工作聘用通。
有效期最多12個月的畢業後OPT,加上24個月的STEM OPT延期(總共36個月)。
  
途徑(即非移民類別)H-1B 特種職業
需要的教育、經驗或技能必須具備職業所要求的美國學士或更高學位(或外國同等學位),或具備同等的教育和經驗組合。
是否需要工作機會? 工作聘用通知必須要求在理論和實踐方面能夠對高度專業化知識進行應用;並且作為在美國進入該職業領域的最低條件,至少需要獲得特定專業的學士或更高學位(或同等學歷)。
有效期初始批准最長為三年,加上最長三年延期,總計最長六年。對於正在申請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個人,六年後可能會有額外延期。
由於年度法定名額上限,通常會採用隨機抽選方式來確定哪些受益人有資格為其初始的H-1B期間提交申請(除非不受名額限制)。H-1B延期申請不受上限限制。某些雇主(例如,符合條件的高等教育機構或與這些機構有關的非營利實體)提交的申請也不受上限限制。
  
途徑(即非移民類別)J-1 交流訪問學者(STEM)
需要的教育、經驗或技能必須獲得美國國務院指定資助方的批准才能參加工作或學習交流項目。所需經驗取決於每個項目類別的監管要求
是否需要工作機會? 美國國務院為潛在的接待組織與資助方建立聯繫。資助方審核候選人並確定合適的職位。
有效期通常最長五年,具體取決於類別。請參見項目期限和資格要求
  
途徑(即非移民類別)O-1 非凡的能力
需要的教育、經驗或技能在某一特定領域內持續獲得國內或國際讚譽。
是否需要工作機會? 工作聘用通知必須證明您將在您具有傑出才能的領域中工作。
有效期初始批准最長三年,可每次延長一年,沒有最長身份期限限制,也沒有年度數量限制。
  
途徑(即非移民類別)L-1A 跨國公司經理或高管的公司內部調動
需要的教育、經驗或技能在提交申請的美國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附屬公司或子公司在海外連續工作一年。在海外的工作必須是屬￿專業知識、管理或高管方面的工作。
是否需要工作機會? 工作聘用通知必須明確指出是有關管理或高管職位的工作。
有效期初始批准最長為三年,每次可延長最多兩年,總計七年。
  
途徑(即非移民類別)L-1B 跨國公司專業知識員工的內部調動
需要的教育、經驗或技能在提交申請的美國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附屬公司或子公司在海外連續工作一年。在海外的工作必須是屬￿管理、高管或專業知識方面的工作。
是否需要工作機會? 工作聘用通知必須是有關專業知識方面的職位。
有效期三年,加上最長兩年的延期,共計五年。可以轉換為L-1A身份,總計可在L-1B和L-1A身份下合計工作七年。
  
途徑(即非移民類別)TN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美墨加協定》(NAFTA/USMCA)專業人員(僅限於墨西哥和加拿大國民)
需要的教育、經驗或技能是《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美墨加協定》的專業人員,具有從事商業活動所需的執照和/或教育學曆和/或相關經驗。
是否需要工作機會? 工作聘用通知必須是針對一個需要《美墨加協定》專業人員的職位,並且該職位列於《美墨加協定》的專業列表中。
有效期初始批准為三年,並且可以無限次延期,每次延期三年。

移民(永久)途徑

合法永久居民可以不受限制地在美國工作。在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可以在提交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調整的申請時同時申請工作許可證

更多詳情,請參閱我們的美國STEM就業移民途徑網頁。
 
途徑(即基於就業的移民簽證類別)EB-1A 基於就業的第一優先類別:傑出人才
所需的教育、經驗或技能在某一特定領域內持續獲得國內或國際讚譽
是否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和/或勞工認證?不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或勞工認證,但個人必須證明他們將如何在美國能夠展示其傑出才能的領域中工作
  
途徑(即基於就業的移民簽證類別)EB-1B 基於就業的第一優先類別:傑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員
所需的教育、經驗或技能在某一特定學術領域內表現出色並獲得國際認可。
是否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和/或勞工認證?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不需要勞工認證。
  
途徑(即基於就業的移民簽證類別)EB-1C 基於就業的第一優先類別:跨國公司高管和經理
所需的教育、經驗或技能為提交申請的美國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附屬公司或子公司在海外工作一年,主要擔任管理或高管職位。
是否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和/或勞工認證?工作聘用通知必須表明,個體被符合條件的美國雇主聘用,主要擔任管理或高管職位,且該雇主已經營至少一年。
不需要勞工認證。
  
途徑(即基於就業的移民簽證類別)EB-2(不含國家利益豁免) 基於就業的第二優先類別:擁有傑出才能或高級學位的專業人士
所需的教育、經驗或技能傑出才能:顯著高於一般水平的專業知識。
高級學位專業人員:職位要求並且您具備學士以上的學位(或學士學位加上至少五年的漸進經驗)。
是否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和/或勞工認證?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一般情況下需要勞工認證。
  
途徑(即基於就業的移民簽證類別)含國家利益豁免權的EB-2簽證(NIW) 基於就業的第二優先類別:擁有傑出才能或高級學位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利益豁免條件,因此無需工作聘用通知和勞工認證。
所需的教育、經驗或技能擁有傑出才能或上述高級學位,並且:
擬議工作具有實質性價值和國家級重要性。
您完全具備開展擬議工作的能力。
綜合考慮,豁免工作聘用通知和勞工認證的要求對美國有益。
是否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和/或勞工認證?不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不需要勞工認證。
  
途徑(即基於就業的移民簽證類別)EB-3 基於就業的第三優先類別:技術工人、專業人士或其他工人
所需的教育、經驗或技能技術工人:職位要求並且您擁有至少兩年的培訓或經驗。
專業人員:職位要求並且您擁有至少是美國的學士學位(或同等的外國學位)。
其他工人:您能夠勝任需要少於兩年培訓或經驗的工作。
是否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和/或勞工認證?需要提供工作聘用通知。
一般情況下需要勞工認證。

文章來源:美國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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