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簽證被拒的原因有很多種,在此,喜瑞都移民Joseph Tsang律師團隊列出一些常見的誤解,為大家明晰一些誤解點:第一次在某領事館被拒,第二次換個領事館申請會通過?簽證申請人之前所有的申請記錄,都已經被輸入到計算機當中,《國土安全法案-2002年》規定,所有的非移民簽證申請都必須計算機存盤,以便日後審理和調出申請人的信息,而且申請人之前如果遭拒,之前簽證官是以什麽緣由拒絕其申請都要細致地填上去。所以,假如簽證申請人在北京大使館被拒,第二次換到上海領事館申請,雖然換了簽證官,但是在面談時,申請人之前所有的信息仍然都會呈現出來,簽證官照樣可能會因為同樣的問題而認為簽證申請人不符合資格,仍然拒絕,所以申請人應該做的是,找出之前被拒的關鍵原因,向簽證官解釋清楚之前的誤會,陳述自己不應該被拒的理由。有些申請人,認為自己換本新的護照,到了新的簽證官手上,就不能看到之前簽證官蓋的"Application Received"以及被拒日期、地點的字樣,這個僥幸的心理其實是逃不過目前審理系統的"火眼金睛"的。所以,換個領事館或者換掉有拒簽記錄的護照都是不可行的。📢 註意:現在主要隨著生物識別技術的普及,更無法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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