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L-1B簽證是美國為跨國公司調派具有特殊專業知識的外籍員工至美國關聯企業工作而設立的非移民簽證類別,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L-1B簽證的基本情況。
L-1B簽證的適用條件:
1.公司要求:
該簽證要求申請企業須為跨國架構,如母子公司、合資或關聯公司關係,且在美國機構需與海外母公司保持合格的公司關聯關係(如母子公司、關聯公司),並持續、系統性地在美國和至少一個其他國家提供商品或服務。
2.受益人要求:
L-1B無年度配額限制,對申請人學歷無硬性要求。但受益人須過去三年內與海外企業連續工作滿一年,並掌握公司產品或服務相關的特殊專業知識(Specialized Knowledge),該知識具有專有性和獨特性,與普通技能或行業常識有所區別。
L-1B簽證辦理流程
第一階段(雇主向美國移民局申請):
1.美國關聯公司向相應管轄區的移民服務中心遞交 I-129 表格(L-1 申請),並附上支持材料。
2.移民局審批後,簽發 I-797 批准通知書(如申請加急,可獲I-797 加急批件)。
第二階段(受益人在美國境外使領館申請簽證):
3.受益人收到批准通知後,線上填寫DS-160 表格,並繳納簽證申請費。
4. 預約所在地美國使領館的面談時間。
5.按預約時間參加面談,攜帶護照、照片、I-797 影本等材料。
申請注意事項
1. L-1B首簽三年,可申請兩年延期,最長期限五年,期滿後需要再美境外居留一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請同類簽證。
2. 該簽證允許申請人有雙重意願,申請者可以在工作期間提出移民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3. 已以其他非移民身份進入美國的外國人,若符合條件,可根據自己的情況申請改變為L-1B身份,從而享受更多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