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芳紐約12日報導】老虎伍茲出軌,引起民眾對婚前協議的廣泛關注。
近年,在華人年輕一代中,「另類婚前協議」悄然興起。男女雙方模仿正規的婚前協議行文,書面達成協議,但涉及的內容從財產子女到日常的生活起居不一而同。雙方簽署協議不具法律效力,「約法三章」僅僅為了規範家庭生活。
這種婚前協議有的很嚴肅,雙方一旦發生糾紛,就依據協議來解決;但有些則屬於幽默溫馨型,雙方立下字據,是為了不斷提醒:營造和諧穩固的婚姻,需要共同努力。
家住紐約的楊先生和田小姐是在美國讀博士期間認識的,雙方都是從中國名牌大學畢業,又都是獨生子女,個性較強。雖然雙方情投意合,山盟海誓,但彼此對對方的一些「小毛病」看不慣。田小姐抱怨男友不做家務,楊先生則認為田小姐花錢大手大腳。因此婚禮前,田小姐建議簽一份書面協議,以避免婚後為小事糾纏不清。
於是,他們在網上找到「婚前協議」的範本,將家務分工、錢財管理、如何孝敬雙方父母、將來孩子養育等問題悉數羅列,達成共識後簽署,並將協議掛在客廳牆壁上。田小姐說,簽了協議後,她對婚姻更加充滿信心。
但也有一些華裔,尤其是家庭富有者,會規規矩矩請律師協助簽訂婚前協議。
在北加州執業多年的律師賀秀娟表示,華裔簽訂婚前協議者在增加。她說,過去華裔客戶對婚前協議諮詢的多,最後真正簽署者十個中有一個就不錯了。但近年隨著民眾對婚前協議的了解增加,前來諮詢的人中有一半以上會簽署。
賀秀娟說,簽署婚前協議的華裔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一方有婚史,通常情況下這一方收入和財產也較豐厚,因此再婚前比較謹慎,不想重蹈覆轍,希望藉婚前協議獲得更多保障。
另一類是一方有公司,婚後要繼續經營,希望通過婚前協議明確婚前婚後財產。她不久前接手的一個案例,即是男方有房產和公司股票期權,有美國籍,在加州做工程師。女方則從台灣來美讀書後,工作不久,財產不多。在男方要求下,雙方簽署了婚前協議。
在紐約執業的馬蘭律師表示,許多人誤解婚前協議是為離婚做準備,其實不然。在華爾街工作的王小姐很早隨家人移民美國,後來參加工作,薪酬不錯,積蓄了20多萬元,並在曼哈頓置產。她的未婚夫剛從學校畢業,一貧如洗,只有工作簽證。王小姐想在結婚前簽訂協議,以防雙方感情和婚姻出問題後,起碼自己的婚前財產得到保障。但礙於情面,她躊躇再三,還是沒有開口。
馬蘭說,其實婚前協議規定的是當婚姻不存在時如何處理夫妻財產和孩子撫養等問題。婚姻不存在除離婚外,也有可能是婚姻無效或者一方死亡的情況發生。同時,被動的一方,大可不必覺得對方還沒有結婚就想離婚,而應該將婚前協議當作對婚姻家庭的一種保障。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加州三藩市灣區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凸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 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幫助客戶和對方達成協定,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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