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5日,美國移民局應廣大顧客的要求對“HOW DO I” CUSTOMER GUIDES”進行了修改,運用簡潔的語言解釋移民法規,使其通俗易懂。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對永久居民申請親屬移民部分進行了整理,供讀者參閱:
Q:我可以爲哪些親屬申請移民?
A:配偶和未婚子女
Q:怎樣申請?
A:向移民局(USCIS)提交I-130申請表,受益人需要等待配額排期
Q:我親屬的家人可以申請移民嗎?
A:當爲配偶申請移民時,配偶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跟隨(follow to join),不用單獨申請,同時需要等待配額排期,但是如果配額還沒有排到,未婚子女變成了21歲,則需要單獨爲其提交一份申請。
Q:子女由未婚變爲已婚?
A:先前的申請自動撤銷。因爲永久居民不能爲已婚子女申請移民,除非您在子女結婚前歸化爲公民,那麽您就可以爲您的子女提交一份新的I-130移民申請
Q:提交申請後,要等待多長時間才可以移民美國?
A:對于大多數親屬來說,法律在名額上的嚴格規定和限制,無疑要讓他們等很多年。當配額排到時,DHS會通知受益人申請移民簽證
Q:提交I-130後,歸化爲了公民?
A:受益人在等待配額排期時,申請人歸化成了公民,可以通知相關機關要求提升案件類別,加快案件的審理。1)如果I-130申請被批准且已轉到NVC,申請人歸化爲了公民,申請人可以通知NVC並要求提升案件類別, NVC一旦收到,會立即向指定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發送受益人的簽證資訊。
2)如果在I-130批准前歸化入籍,您需要通知服務中心(包括親屬資訊信件、歸化證複印件和接收通知複印件),如果受益人是您的配偶,並且有子女,必須單獨爲他們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