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移民局更新了I-751申請指南,但未涉及海外申請的情況。 因此,USLawChina根據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的消息,整理了海外申請I-751去除條件式的Q&A,供讀者參考:
Q:美國移民局(USCIS)於2008年8月25日更新了I-751表格的申請指南,I-751表格申請指南中說明瞭I-751表格該向哪裏遞交取決於申請人的居住地點。有部分申請者當前居住在美國境外,那麼他們該向哪個移民局服務中心遞交申請呢?指南中僅說明那些在國外的軍方人員或者政府人員該向哪裏遞交。
A: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申請者, I-751申請應該遞交到申請人最後在美居住地所管轄的服務中心。
Q:如果I-751申請人現在美國境外,那麼該如何進行生物測定(biometrics)? 申請人須回美國嗎?
A:根據移民局標準操作程式(SCOPS)指南,所有在海外的I-751申請都將注明“海外保留”(overseas hold)。這樣,審理官員在條件式永久居民及其配偶和子女回美面談之前就不會繼續審理這份案件。
對於駐海外的政府人員的配偶和子女來說,移民局官員會收集該條件式永久居民(CPR)在海外的軍隊或政府工作的相關資訊資料。如果有充分資料證明申請人婚姻不是以移民為目的,將有可能豁免面談;如果申請人與其配偶沒有提供有效的美國駐外軍方地址(APO/FPO) 或美國地址,或者沒有參加面談,移民官員就會在申請上注明“海外保留”。如果申請已經批准,將護照格式照片和其他的生物測定連同I-751表格一起遞交,新的綠卡將會發放。其他的生物測定包括舊I-89表格上的簽名和指紋索引(index print)。在某種情況下,還會要求申請者遞交照片補件(RFE)。新的綠卡會按提供的有效駐外軍方位址郵寄給申請者,而不是寄到申請者海外實際的居住地點。
對於海外非政府人員,其申請將在條件式永久居民及其配偶和子女回美之後繼續作業,但間斷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其生物測定也將在他們回美之後進行。
Q:當條件式永久居民回到美國,他們如何通知USCIS繼續申請以及如何安排生物測定?
A:條件式永久居民應該寫信給申請遞交的服務中心,告知對方他們已經返回美國並要求恢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