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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親屬移民
深度解讀美國生活擔保書(Ⅰ)[2009-05-11]

美國移民法于1997年12月19日規定,辦理美國親屬移民和部分職業移民時,必須有合格的擔保人作經濟擔保,即我們通常說的生活擔保書(I-864)。生活擔保書是所有親屬移民和少部分職業移民必備的要件。USLawChina將在三篇文章中,解讀美國生活擔保書:

一、生活擔保書的定義及目的
生活擔保書是擔保人和被擔保人之間的一份和約,具有法律製約效力。擔保人同意為被擔保人提供資金支援直到綠卡受益人成為美國公民或工作40個季節(相當於10年)。經濟擔保的目的在於使依靠親屬團聚移民美國的受益人在進入美國後不會因其某種原因領取或享受聯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失業金、救濟金、補助金等或其它福利待遇,而成為公眾的負擔。

二、 I-864生活擔保書的適用對象
1.親屬移民類別申請人。
2.作移民的申請人,其親屬為其申請的職業移民第四優先,或是親屬在為其申請的公司中占有5%或以上的股份。
3.美國家庭將收養的孤兒。

三、擔保人的資格和要求
1. 擔保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或美國合法永久居民。
2.擔保人必須要在美國有固定的住所。居住在美國境內(包括領地和附屬地)
3.擔保人必須與移民簽證受益人有家庭關系(血緣、婚姻、收養)
4.擔保人必須年齡至少滿18周歲。
5. 擔保人須為綠卡受益人承擔全部法律上的財務責任。
6.擔保人在經濟擔保書有效期內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聯邦貧困線收入的125%。

來源於: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編輯:IMMIGRATION 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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