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文中,USLawChina帶讀者瞭解了生活擔保書的定義及目的、適用對象以及對出具擔保的擔保人的資格和要求,本文將講述生活擔保書對擔保人經濟收入要求、需要提供的支援性檔及、經濟擔保的有效期:
一、生活擔保書對擔保人經濟收入要求
擔保人在經濟擔保書有效期內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聯邦貧困線收入的125%(在職軍人是100%),家庭大小要計算擔保人自己、所有供養人、曾簽署I-864擔保且責任尚未終止的所有移民、以及此次要擔保的綠卡受益人及其隨行家屬,聯邦貧困線每年由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發布,2009年聯邦貧困線如下(除阿拉斯加和夏威夷):
家庭人口數 | 貧困線 | 貧困線的125% |
1 | $10,830 | $13,537.50 |
2 | $14,570 | $18,212.50 |
3 | $18,310 | $22,887.50 |
4 | $22,050 | $27,562.50 |
5 | $25,790 | $32,237.50 |
6 | $29,530 | $36,912.50 |
7 | $33,270 | $41,587.50 |
8 | $37,010 | $46,262.50 |
超過8人每人多加 | $3,740 | $ 4,675.00 |
如果擔保人的收入不能達到上述水平,那麼可以:
1.將其家庭成員的收入,列入的家庭成員必須和擔保人簽署I-864A合同;
2.也可以提供擔保人的資產證明或提供被擔保人的資產證明,或擔保人的家庭成員的資產證明(必須和家庭成員簽署I-864A合同);
3.如果所得及資產都不足時,則必須找另一位美國公民擔任共保人;共保人及擔保人須負擔連帶責任。
二、生活擔保書需要提供的支持性文件
1.擔保人最近3年的稅單,如果將家庭成員的收入也列入,應該同時提供其最近3年的稅單。
2.擔保人的雇主證明,如果將家庭成員的收入也列入,應該同時提供其雇主證明。
3.如果擔保人要利用他的資產、或家庭成員的資產、或綠卡受益人的資產來達到最低收入水平,其資產的現金價值至少應是擔保人的收入與最低收入線之差的5倍,這些資產包括最近一年的銀行證明、股票證劵、個人財產、房產證明等等。
4.如果列入家庭成員的收入,要提供他們和擔保人的關系證明。
5.如果有聯合擔保人,他必須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必須提供其護照或綠卡複印件。
三、 經濟擔保的有效期
I-864生活擔保書須在面談時一年內提交。如果超過了一年,就需要重新提交新的I-864。在完成生活擔保書後,無論綠卡受益人在美國境外或境內,都必須在生活擔保書程序完成後之九十日內將其遞交予美國政府機關(使領館或移民局),否則生活擔保書將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