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卡,中文簡稱“社安卡”,英文全稱“Social Security Card”。社會安全卡上的9位元數字即社會安全號碼(Social Security Number, SSN)。無論是求職應聘、領取社會安全福利或其他政府機構的福利或補助,還是與其他公司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進行業務往來,社會安全號碼對每一個在美國生活或工作的人都非常的重要,現在便同USLawChina一同簡要認識一下社會安全卡。
社會安全卡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僅印有姓名和號碼的一般的社會安全卡(Regular Cards)
這種卡只發給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臨時工作者或者擁有國土安全部永久工作許可的人士,像難民、政治庇護者、來自自由聯盟國家的人士。持這種社安卡的人在美國工作不受限制;
2.印有姓名、號碼和“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 AUTHORIZATION ”字樣的需經國土安全部授權工作卡(DHS-authorized Work Card)
主要發放給合法進入美國作臨時性停留,而擁有國土安全部工作許可的人士。比如進行任選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或需在某家著名跨國公司實習,或遇到嚴重經濟困難的留學生。社會安全署在發放此類卡之前,會仔細審核申請人遞交的檔,在確定確實有工作職位和國土安全部發放的許可文件後才會發出此卡。
3.印有姓名、號碼和“NOT VALID FOR EMPLOYMENT”字樣的非工作卡(Nonwork Card)
上面有“沒有工作許可”(NOT VALID FOR EMPLOYENT)的特別注明。主要發放給由其他國家合法進入美國,沒有國土安全部工作許可,但具有工作之外的其他合法原因,而需要社會安全號碼的人士;以及為取得某種公共福利或服務,而按照聯邦、州或地方法律必須提供社會安全號碼才能獲得這些福利或服務的人士。此類福利通常包括食品券、醫療援助、或困難家庭臨時補助等。
申請社會安全卡要到附近的社安局辦公室填寫社會安全號碼申請表(Form SS-5)。同時必須帶上所有檔和身份證明的原件。社安局不接受任何影本。如果外國人收到移民局發給的工作許可卡,不僅要帶上工作許可卡的卡片原件,還應附帶隨卡從移民局寄來的信和蓋有郵戳的信封,否則,耽擱較長時間,因為社安局還要向移民局查對核實。申請可通過郵寄或本人親赴社安局辦理的方式進行(後者)。
在獲得社會安全卡後,如果因為結婚、離婚、法院指令、或其他任何原因而變更姓名,請務必通知社會安全署。如果申請人是在職,還應通知雇主。當申請人歸化為公民或移民身份改變時,也應通知社會安全署以便及時更正相關記錄。如果社會安全卡遺失或遭竊,都可以免費要求補發新卡。
Immigration Express提示您:申請人應將自己的社會安全號碼視為機密資料,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儘量不要輕易提供給他人。當有人索要社會安全號時,申請人應該向其詢問索要號碼的用途、是強行還是自願以及如果不提供會導致什麼後果,然後再確定是否告訴他們。另外,社會安全卡應安全存放,除非必須向雇主或其他相關機構出示,否則請不要將它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