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所得稅
美國個人所得稅分為聯邦個人所得稅、州個人所得稅和地方個人所得稅,其中以聯邦個人所得稅為主。
(一)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美國公民、居民和非居民。美國公民是指出生在美國的人和加入美國國籍的人。美國居民指非美國公民,但根據《美國移民法》擁有法律認可的永久居住權(如獲得綠卡)的人。不符合美國公民和居民身份的為非居民。
(二)課稅對象和稅率
個人所得稅的課稅對象是美國公民和居民來源於全球的所得,非美國居民來源於美境內的所得。
(三)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稅額計算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稅法規定的納稅人全部所得先減去不予計列所得(為總所得);然後減去稅法規定的應在“調整所得前扣減的項目”(為調整所得);再減去分項扣減款項或標準扣減款項;再減去免稅項目(為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為應納稅額);最後減去稅收抵免稅款和已付稅款等,即為最終的納稅款。
(四)徵收方法
美國個人所得稅應稅期限為一年。特殊情況可少於12個月。全年納稅年度截止於每年12月31日的,為按日曆年度計的納稅年度;截止於每年度其他的任何一個日期的,為按財務年度計的納稅年度。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按日曆年度為納稅年度的,在納稅年度次年的4月15日前申報納稅;按財務年度為納稅年度的,應在納稅年度終止後次年的4月 15日前申報納稅;領取工薪的納稅人,由雇主預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