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美之間的商業、投資和移民關系越來越密切,每年在太平洋兩岸遊走的人也日益增多。到了報稅季節,不少人會有這樣的疑問:自己的收入已在中國交了稅,爲什麽還要向美國報稅?USLawChina特撰寫本文,為讀者釋疑:
一、雙重課稅的含義
在國際移民和國際投資中,經常會遇到這類在母國課稅之後,移民國或投資國也課稅的情形。稅法上將這類情形成為雙重課稅。而雙重課稅稅負是否很重,要視母國和移民國或投資國的稅製稅率而論。
二、雙重課稅的由來
美國的稅製是屬人主義,對美國人(公民、綠卡持有人及稅法上的居民)全世界的收入征稅,對非居民和外國人則課征美國收入。中國也采用屬人主義的稅製,但只對本國居民按全世界的收入征稅,對非居民則課征中國來源收入。
移民美國或投資美國時,雙重課稅的問題最為嚴重。因為美國不只對美國境內的美國人按全世界收入課稅,連對居住在海外的公民和永久居民也同樣征收全世界收入的稅款。也就是說,只要拿到了美國綠卡,即使每年只到美國報到一次,你在中國的薪水、利息、股利、房租收入、炒股利潤都要向美國上報並繳稅。
三、減輕雙重課稅的方法
在國際稅法中,為了減輕雙重課稅的問題,屬人主義的稅法中都會有“外國稅抵稅額”或“外國稅扣除”的條款,以避免雙重課稅:
1、外國稅抵稅額
向美國申報在中國的收入時,先計算出應向美國繳納的稅額,再以已在中國繳納的稅款來抵稅,在中國每繳一美元稅可扣抵一美元美國稅;
2、外國稅扣除
是將在中國繳的稅當作支出項目,從中國收入中扣除,得到淨額後再乘上美國的稅率,算出在美國應繳多少稅。除了所得稅,在中國繳的其他稅不能作為美國稅的抵扣額,只能算成是支出項目。個人報稅時,和業務無關的其他稅一概不能報,但房地產稅例外。
已在中國繳過稅的收入,再向美國報稅就可運用上述兩種方式抵扣。美國的聯邦個人稅率最高可到35%,具體采用何種方式更能省稅還要請會計師經過計算才可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