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非美國人或非美國居民,美政府僅對來源於美國或與美國業務有關的收入征稅。同時,爲了吸引外資,美國政府對非美國居民的美國來源的收入有免稅或低稅率的優惠:
一、非美國來源的收入
來源自美國境外,和美國沒有一點關系的收入不必報稅。
二、有免稅優惠的美國來源收入,且和美國業務無關
在美國銀行存款所産生的利息及投資、買賣美國股票和債券産生的利潤都是免稅的。
三、美國來源的收入,且和美國業務無關
這類收入一般要交30%的稅,若是和美國簽有租稅條約的國家的非美國居民,按照租稅所定的稅率征稅(通常低于30%)。這類收入通常分爲以下三類:
1、定期或定額的收入
非銀行存款利息、股利、租金、薪水、其它勞務所得、贍養費和權利金等;
2、出售資産的利潤(股票、債券和房地産除外)、專利、版權及其它無形資産等;
3、獎品、獎金、賭博收入和中彩金
有些外籍人士在美國會遇到銀行利息被扣繳30%,或某些收入被給付單位預扣30%,抑或到賭城賭博贏來的錢被賭場預扣30%的狀況。事實上,非美國居民的銀行利息是免稅的,某些收入和賭博所得獲利也應按少于30%的稅率繳稅。這時應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求退回多繳的款項。具體做法是遞交外籍證明書,證明自己外籍人士的身份;並遞交有關申明,證明中美定有租稅條約,在某些收入上應按低于30%的約定稅率繳稅。
四、和美國業務有關的收入
此類收入先扣除和美國業務有關的支出,計算淨收入。征稅采取累進稅制,稅率與美國人相同。需要強調的是,即便沒有淨收入,甚至虧損,也仍須報稅。
美國稅法所說的業務範圍很廣,不只是開店或做生意,若您的獲利活動在美國有與當地有較多接觸,多半會被視爲“與美國有關的業務”。舉例來說,自己買賣股票,屬于投資而不是做生意;但若您是股票經紀商,則股票買賣就屬于做生意,算作“在美國的業務”;另外,若您以在美國的事業的資金(如周轉金等)來投資股票,也算“與美國有關的業務”;此外,稅法還規定,只要房地産在美國,買賣房地産所産生的利潤或虧損都算是“與美國有關的業務”。
若非美國居民有上述例子中所述的三類收入,則須向美國政府報稅。若因爲不了解“與美國業務相關”的定義,未將此類收入納入報稅範圍,顯然會被視爲偷漏稅,後果相當嚴重。當然,若收入被多征稅,亦可依法申請退稅。若在報稅時因爲是外國人身份沒有社會安全號碼(SSN),可申請報稅號碼(ITIN)。
USLawChina提請非美國居民注意,對美國稅法稅制做一定程度的了解是十分必要的。明確作爲非美國居民,哪些稅不必繳,哪些稅該繳,該繳的又該繳多少,才能對自己的稅務義務和權利胸有成竹,避免無意中被扣上“偷漏稅”的罪名,或是不明不白地多向美國政府繳納了巨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