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美國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希望能夠移民美國,拿到美國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因為一旦拿到綠卡,成為永久居民,就能享受美國政策的特別待遇,其中包括工作學習的權利,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的權利,為親屬遞交移民申請的權利,根據移民法以移民的身份永久居住美國的權利,而且永久居民身份一般不會因外界環境而輕易改變。 那麼應該怎麼申請美國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呢? 一般來說,申請移民簽證,拿到美國綠卡的途徑有3大類:親屬移民,職業移民,和抽籤移民。 1.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申請人可以是美國公民,也可以是美國永久居民。美國公民可以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請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請移民。 A、 IR類親屬移民 B、 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 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有配額限制,需要等待配額排期。 2. 職業移民: 職業移民有5種類別: A、 (EB-1)傑出工作人員 a. 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等特殊領域的傑出人才; b. 傑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員; c. 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B、 (EB-2)具有高等學歷或特別能力的專業人士 a. 具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士; b. 具有特別能力的專業人士。 C、 (EB-3)專業人士,技術工人或非技術工人 D、 (EB-4)特殊移民 E、 (EB-5)投資移民 3. 抽籤移民: 抽籤移民計畫是美國一項特殊的移民政策。美國國務院每年提供50,000個名額,以隨機抽籤的方式,讓一些幸運的申請者優先被考慮是否有獲得美國綠卡的資格。 抽籤移民計畫對申請人資格的要求並不嚴格。只要是屬於移民美國率較低(過去五年內移民美國的人數少於50,000名)的國家/地區、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及至少兩年以上培訓學習和經歷的外籍人士,哪怕既沒有美國公民身份的直系親屬,沒有美國雇主的工作擔保,也能參加抽籤移民計畫。
這種親屬移民使用于美國公民為配偶,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以及21歲以上的美國公民為父母申請移民。這種移民的最大好處就是沒有配額限制,案件辦理速度較快。
第一優先類別(F1),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類別(F2),包括:(F2-A)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類別(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類別(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此類職業移民不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然而,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在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範圍內工作的證據。
此類職業移民適合於三大人群:
此類職業移民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但申請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範圍內工作的證據。同時,如果申請人提供了他/她將在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範圍內工作的證據,也可以申請豁免取得美國工作證明的要求。
此類職業移民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申請此類簽證的外籍人士必須是具有學士學位的學歷水準的專業人士,或在某些領域具有熟練技術的工作人員,後者還要求有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
同時EB-3還包括一種特殊的可以申請移民的人群,這個人群是指那些非技術性工作人員,他們也必須具備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申請非技術工作人員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難度。
此類職業移民不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此類移民主要是指那些獲得資格證書的教士或宗教工作者,申請到美國從事他們的宗教工作。
此類移民是指,在美國進行一定數額的風險性投資(一般為一百萬美金),並為美國公眾提供一定就業機會的外籍人士,能夠申請獲得兩年條件式永久居民的身份。兩年到期時,需要申請去除條件式,以便獲得永久的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