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資企業是一種最簡單的企業所有權型態,因此大部分的小型企業皆以獨資企業的型態開始。獨資企業僅一個所有人,且該所有人必須隨時隨地處理所有法律形式的商業事務,除了每個所有人皆必須購買之當地或州的商業執照之外,不需要其他法律上繁複的手續所有人即能開始經營獨資企業。Immigration Express將在本文中從獨資企業的優缺點、公司終止、稅務處理及經營建議幾方面說明:
獨資企業所有人必須對資金的投資及確保負責,而這些資金可能是來自於所有人現有亦或是借貸而來的。若所有人是以其真實姓名(例如Jane
Jones)作為獨資企業的名稱,一般而言問題不大,但若是企業所有人想使用虛構的名稱就要謹慎一些了,其必須將該虛構的名稱登錄郡的網站中看是否和其他企業名稱重複,即使沒有重複,所有人也必須填寫公司名稱許可證書(DBA),提交至郡或州。
一、優勢
1. 獨資企業建立手續較簡便
它不像其他公司實體一樣有管理費用(如,財務)。貸款時,銀行或其他來源方也僅僅是看獨資企業所有人的個人淨資產和他的信用歷史。
2. 獨資企業所有人能自己保有所有經營公司所得利益
而其也能決定將部分所得利益與他人分享
3. 所有和公司經營有關的事務,獨資企業所有人皆有權作決定
因為沒有其他的合夥人存在,因此也不需要舉行政策會議或成立類似董事會的組織。當然,該所有人必須承擔作成決定後的全部責任。
4. 獨資企業所有人在聘請員工或獨立顧問後同樣能維持其獨資企業所有人地位
但員工或顧問若被要求提供公司經營的相關意見,這些意見也僅能被視為“建議”,所有人不得將決定所造成的結果歸咎於這些建議上,以藉此擺脫責任。
二、缺點
獨資企業的主要缺點就是必須承擔無限責任,所有人必須承擔一切公司經濟上的債務和損失,即使會損害其個人或其他公司的利益也要負責。獨資所有人對員工或其代理人的無意或蓄意的行為也要承擔責任。因此,如果員工在當值時無意中傷害了他人,那麼你就對這些傷害負有個人責任。如果你沒有投保或者投保不足,那麼你的其他資產(房屋、汽車或股票投資)就會被沒收去賠償損失。因此許多人即使擁有龐大的資產也不願以獨資企業的型態經營公司。法人、隱名合夥因除去了無限責任的缺點,故經常被所有人使用以取代獨資企業。
三、公司的終止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獨資企業和獨資所有人是聯繫在一起的,因此若你死了,公司就會終止。即使你的配偶、親戚、或朋友想在同樣的名稱下以所有人名義繼續經營公司,法律上也已經是屬於另一全新的公司。因此獨資企業所有人最好能於生前立下遺囑,且以可撤銷信託的形式,決定所有人關於公司的利益由何受益人繼承。所有人對於公司的所有利益在轉讓給其他人或團體後,獨資企業也終止了,如所有人放棄公司或是所有人破產。獨資企業此種可能突然終止的風險對其招攬較優秀的員工有極大的不利益,因員工們通常不願意將自己的未來押在一間隨時有可能終止的公司上。
四、獨資企業的稅務處理
公司獲得任何收入都是你的個人收入,獨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也不會分開繳納。相反,獨資企業所有人在納稅申報時報告公司收入和支出,這就意味著公司的淨收入僅僅繳稅一次。相反,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的收入要兩次徵稅:一次是向公司徵稅,一次當收入分給股東後,對股東的紅利徵稅。
五、對於獨資企業經營之建議
對小型企業而言成功是得來不易的,因此專家對於這方面提出了幾項建議:
1. 獨資企業所有人在身心上都必須非常堅強,良好的健康尤其重要
因為在公司經營的態度上經常要保持十分嚴謹的狀態,同時也須保有正面的觀念及熱情,必須能接納各種不同的意見,更要有辛苦工作、在開始前幾年會非常困難的心理準備。
2. 獨資企所有人必須要有充足的商業經營經驗, 尤其在其他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線方面。
3. 接受適當且足夠的教育
即培養一些其他技能,例如如何和各種不同的人們相處、計畫和組織分析的能力、學習如何作成及執行決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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