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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工作簽證 (H, L, E, R)
移民局宣佈I-129/I-539申請提交新規定[2007-03-06]

3月5日,移民局宣佈:從2007年4月2日開始,提交I-129/I-539申請要按照新的“Direct Filing”規定。
 
新規定要求I-129(非移民工作簽證)和I-539(改變身份/延期)申請根據工作地點或居住地點,直接向審理案件的服務中心提交。之前的Bi-Specialization階段,申請提交地點往往和案件審理地點不一致;申請人在收到I-797接收通知時才得知審理自己案件的服務中心。根據新辦法,申請提交後將不會再轉到其它服務中心。
 
4月2日之前,移民局會公布新的申請提交地點一覽表。從4月2日開始,申請要按照表上的地址正確提交。但爲了減輕申請人負擔,移民局明確表示不需要在信頭或支持性檔上改變服務中心的地址。
 
從4月2日到4月16 日的15天期間,移民局仍然會接受依照舊規定提交的申請。但是在此15天之後,申請如果未能提交到正確的地址,將會被拒絕並退還給申請人。
 
請密切關注移民局即將公布的新的申請提交地點。

來源於: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編輯:IMMIGRATION 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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