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美國公民有資格為近親親屬——父或母申請移民,獲得批准後,其父或母才有資格進行海外美國領事館簽證辦理。一旦通過,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即有權無限期地在美國工作、居住。
【法源依據】 INA §101(b)(2) & (c) (2) ,8 USC§1101(b) (2) & (c) (2) INA § 201(b)(2),8 USC § 1151(b)(2)
【申請注意事項】
1.美國公民申請父母任一方移民時,另一方不能跟隨,需另外提出申請。
2.美國公民的父母移民申請得到批准後,無需等待配額排期即會進行海外領事館簽證辦理。
3.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爲重要,尤其當美國公民是其父親的非婚生子/女或是其父母的養子/女時,需在一定條件下才有資格爲父或母申請。
1. | 只要是美國公民就可以為父母申請移民嗎? |
2. | 美國公民若是因為收養關係而成為公民,是否可以為其親生父母申請移民? |
3. | 申請過程中,主申請人死亡,該怎麼辦? |
4. |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移民需要哪種擔保,I-134還是I-864? |
5. | 如果美國公民無法出具出生證明,該怎麼辦? |
6. | 如在移民局批准申請時,美國公民父母已入境美國所以無法在領事館進行面談,該怎麼辦? |
7. | 美國公民是否可以為親生父親(並未與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申請移民? |
8. | 申請被拒後,是否可以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