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如果個案適用CSPA法案和愛國者法案關於年齡的扣減會自動生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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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的。即使您的個案適用CSPA法案或愛國者法案,如果不自行提出上訴,移民局並不會自動對兒童的年齡做凍結或扣減操作 |
2. |
兒童身份保護法案提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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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的提出主要是為了能夠促進家庭團聚,避免骨肉分離。該法案的出臺,體現了移民法的公正和人道,也是移民法不斷得以完善的標誌。 |
3. |
我是以F-1學生簽證身份合法入境美國的,我的父母在此期間中簽。我快滿21歲,他們可否為我申請兒童身份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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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隨從子女是以F-1等非移民簽證身份合法入境美國的,那麼其父母中簽以後,就能夠為隨從子女申請CSPA的保護。 |
4. |
若受益人已在美國境內,如何才能享受兒童身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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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已在美國境內,要獲得兒童身份保護,則必須在簽證生效的一年內提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 |
5. |
我在2002年5月11日提出的抽籤移民申請,是否能為我的孩子申請兒童保護法案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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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適用CSPA的抽籤案件為2002年8月6日當日或是以後提出的抽籤移民申請。 |
6. |
簽證排到的日期是2005年10月1日,隨從子女是21歲又3個月,中簽祝賀信下發日期是2005年3月5日,那麼隨從子女是否可以申請CSPA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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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5日是抽籤2006年度允許遞交電子申請表格的第一天,抽籤移民受益子女年齡的計算公式=21歲+92天(簽證生效時子女的年齡)-(2005.03.05- 2004.11.05)(抽籤簽證審理的處理時間)=21歲-28天,該子女可以申請CSPA的保護。 |
7. |
如果申請CSPA,面談時特別要證明的情況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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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行子女在參加面談時最首要的就是陳述與主受益人之間的血緣關係;證明在主申請人簽證生效日期(中簽號碼排到)後,隨行子女申請CSPA保護的意願。 |
8. |
如果之前有關部門已經判定某兒童的年齡屬於超齡,是否還有通過CSPA尋求移民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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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之前有關部門已經判定某兒童的年齡屬於超齡,也不是最後的定論,其父母仍有機會在面談時提出申訴,面談官員會核對原先的演算法,並結合個案的具體情形做最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