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兒童身份保護法--抽籤移民隨從子女(境外領事館操作)(中國大陸不適用)
  • 編號:AA-302
  • 類型:e-Book
  • 類別:移民->抽籤移民
  • 價格:$300
購買   購買書籍流程圖   諮詢
兒童身份保護法--抽籤移民隨從子女(境外領事館操作)(中國大陸不適用)
30天免費E-mail諮詢
90天內免費更新版本一次
包裹說明

【用途】

幫助2002年8月6日當日或是以後提出抽籤移民申請,但在簽證生效時超齡的隨從子女尋求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機會。

【法源依據】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SEC.101.[ 8 U.S.C.1101],Pub.L.No.107-208,116 Stat.927《兒童身份保護法案》(2002.08.06),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SEC.203 [ 8 U.S.C.1153],Johnny Williams在2003年2月14號發布的關于兒童身份保護法案的2號備忘錄。

【申請注意事項】

1、抽簽隨從子女在簽證生效時超過21歲被取消移民資格,如果隨從子女不在美國境內,那麽在簽證生效的一年內,主申請人應該依據CSPA向美國駐海外領事館提出恢複隨從子女移民資格的申請。

2、確定主申請人簽證生效時該兒童被凍結的年齡。 3、即使您的個案適用CSPA法案,如果不自行提出上訴,移民局並不會自動對兒童的年齡做凍結或扣減操作。

相關問答
1. 抽籤隨從子女在簽證生效時超過21歲被取消移民資格,如果隨從子女在美國境外, 如何才能申請CSPA法案的保護?
2. 抽籤移民申請人如果未能在簽證生效的一年之內遞交DS-230,能否申請兒童保護法凍結隨從子女的年齡?
3. 如果個案適用CSPA法案和愛國者法案關於年齡的扣減會自動生效嗎?
4. 簽證排到的日期是2005年10月1日,隨從子女是21歲又3個月,中簽祝賀信下發日期是2005年3月5日,那麼隨從子女是否可以申請CSPA的保護?
5. 我在2002年5月11日提出的抽籤移民申請,是否能為我的孩子申請兒童保護法案的保護?
6. 如果申請CSPA,領事館面談時特別要證明的情況有哪些?
7. 兒童身份保護法案提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8. 如果之前有關部門已經判定某兒童的年齡屬於超齡,是否還有通過CSPA尋求移民的機會?
版權聲明
版 權 所 有 : 翻 印 必 究©1984 - 2024 Immigration Ex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7502454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