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美國公民有資格為兄弟姐妹申請移民,獲得批准後,其兄弟姐妹才有資格進行海外美國領事館簽證辦理。一旦通過,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即有權無限期地在美國工作、居住。
【法源依據】
INA § 203(a)(4),8 UCS § 1153 (a)(4)
【申請注意事項】
1、配額排到時,主受益人可能已離開原來的國家,案子需要轉到現居住國美領事館進行親屬移民簽證辦理。
2、在申請批准,等待配額期間,如果申請人死亡,可以另外尋找替代擔保人。
3、如公民爲兄弟姐妹申請移民時,其配偶或小孩沒有跟隨,在公民兄弟姐妹移民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尋求跟隨移民。
1. | 美國公民申請兄弟姐妹移民的配額排期要多久? |
2. | 如果配額排到時,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主受益人)已經離開申請時所在國,應怎樣處理? |
3. | 18歲的美國公民是否能為兄弟姐妹申請移民? |
4. | 如果在等待配額期間,受益人位址改變,應如何處理? |
5. | 如果為兄弟姐妹申請移民時,配偶由於某種原因沒有跟隨,要等一段時間再移民,到時候要怎樣辦理移民? |
6. | 為兄弟姐妹申請移民時需要DNA檢驗以證明身份嗎? |
7. | 美國公民的父親已去世,是否仍可以為同父異母的兄弟申請移民? |
8. | 是否能在等待排期期間持非移民簽證在美國生活,等配額排到後再調整身份為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