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EB-1(b)是職業移民的第一類優先中的優秀教授和研究者,適用於做出國際認可的卓越貢獻的優秀教授或研究者,在學術領域至少有三年的執教或研究經驗並獲國際認可,來美從事終身教職或同等的研究工作。
【法源依據:】 INA§203 (b) (1), 8USC§1153 (b) (1); INA§203 (b) (1) (A), 8USC§1153 (b) (1) (A); 8 CFR§204.5(h)(5); 8 CFR§204.5(h)(4)
【申請注意事項】
1、EB-1B屬于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類別,不必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而申請其他職業移民類別,在雇主向公民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申請之前,必須先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並且聲明在招聘結果中沒有符合條件的美國人適合該職位。
2 、EB-1B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一定要有美國雇主提供永久工作職務的雇傭信或合約。這封永久工作職務的雇傭信或合約,多半是由大學或類似的機構提出,也可以由私人研究機構提出。
3、雇主必須證明有能力支付雇員工資。遞交的文件不僅要證明雇主在優先日期建立時能夠支付該外國人的工資,並且要證明能支付雇員在可預知的將來的薪水。
1. | 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相對于其他優先類別有哪些優勢? |
2. | 職業移民第一優先優秀的教授和研究人員的移民申請由誰提交申請? |
3. | 小王得到了美國一所大學的聘請邀請他過去執教,他想知道什麼樣的職位才是EB-1B中所謂的永久性職位? |
4. | 誰有權威代表雇主在移民申請表上簽字,出具永久性研究職位或正式教職的證明? |
5. | 申請EB-1B對受益人的工作經驗有何要求? |
6. | 據說EB-1B的推薦信很重要,那麼推薦信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
7. | 我聽說EB-1B的案子被拒的很多,請問申請EB-1B申請材料的準備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
8. | 我在美國一所大學博士畢業了,學校留我任教,為我提出了EB-1B移民申請,那麼我在國內的家人也可以和我一起申請移民嗎?我的孩子可以在美國讀書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