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為在申請入境前的至少兩年內一直是某個宗教教派(在美國擁有確實非營利性的宗教組織)的成員、要到美國從事宗教性質臨時工作的外籍人士申請R-1簽證
【法源依據】
《移民國籍法案》(INA)101條款《美國法典(8)》(8USC)1101條款《美國聯邦法典(8)》(8CFR)214條款《美國聯邦法典(22)》(22CFR)41.58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R-1簽證申請人不需要事先獲得移民局的批准就可以直接向領事館提交申請;
2、R-1簽證持有人可以具有“雙重意願”,因此R-1簽證申請人不需要證明自己的非移民傾向,但是需要證明自己將在身份有效期滿之後及時離開美國,不會逾期停留;
3、曾經以R-1簽證入境美國的外籍人士必須符合 在再次申請R-1簽證之前一年內未在美國居住的要求,但可以赴美短期觀光旅遊或探親。
1. | 我在美國工作,持有的是R-1簽證。我現在需要為另一個雇主工作,請問我應該怎麼辦? |
2. | 我正在以R-1身份在美國工作。請問我是否需要納稅? |
3. | 我以R-1身份正在美國工作。請問我是否可以在神學院就讀? |
4. | 我所在的宗教組織以王先生為受益人提交了非移民雇員申請,希望王先生可以改變為R-1身份,為組織服務。但是移民局拒絕了我們的申請。請問我們應當怎麼辦? |
5. | 我正在申請將F-1身分改變為R-1身分。但是我現在需要離開美國去處理一些事情。請問這樣會不會影響到我的申請? |
6. | 我需要申請R-1簽證去美國。既然R-1簽證是工作簽證,我是否需要獲得勞工證? |
7. | 我正在美國的一家神學院學習,想要申請改變為R-1身份。但是移民局以我年紀不夠大而拒絕(我還有半年滿18歲)。請問我該怎麼辦? |
8. | 我正在美國以R-1身份參加工作。我可以兼職然後接受報酬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