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跨國公司內部被調往美國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請此類短期非移民工作簽證. 代碼:BB-008
【法源依據】
INA§101(a)(15)(L),8U.S.C§1101(a)(15)(L), 8 C.F.R. §214.2(1);22 C.F.R.§41.54
【申請注意事項】
1. L-1B首簽3年,可申請兩年延期,最長期限五年,期滿後需在美境外居留一年以上,方可在此申請同類簽證。
2.該簽證允許申請人有雙重意願,申請者可以在工作期間提出移民申請,成爲永久居民。
3. 已以其他非移民身份進入美國了外國人,若符合條件,可根據自己的情況申請改變爲L-1B身份,從而享受更多優勢。
1. | 我的姨媽在美國居住,我的公司幫我申請L-1B簽證,我打算帶配偶和子女一同過去,會被懷疑有移民傾向麼? |
2. | 辦理L-1B簽證時,移民局或領事館主要側重那些方面? |
3. | 在我持L-1B簽證在美國工作期間,可否仍由海外公司為我發工資?如果可以,我的收入所得稅則也要向海外公司所在國家繳納,對嗎? |
4. | 可否在美國境內從其它非移民身份轉為L-1B身份?如可以,需要哪些操作? |
5. | 會計師由於升職為財務部的VP,工作性質等發生了變化,持證人是不是可以申請由L-1B改變為其他身份? |
6. | 我哥哥在2005年1月獲得了L-1B簽證,4月赴美前夕,他得知他在美國的短期工作將改由原申請雇主外的另一雇主監管,那麼他現在就能直接過去為原申請外的那位雇主工作嗎? |
7. | 現有L-1B身份即將到期,已辦理延期,若在等待延期批准過程中打算離美應如何再次入境? |
8. | 曾經取得過L-1B的工作人員回國半年後又迫切需要被再次調派到美國工作,他需要再次申請L-1B入境以便繼續工作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