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美國公民的配偶可以在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三年屆滿前的30天內提出歸化入籍申請。
【法源依據】《移民國籍法案》(INA)§319(a)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如果歸化入籍申請批准後,入籍宣誓之前申請人的配偶死亡,那麼申請人的入籍資格被取消;
2、如果申請人離婚,確保已為配偶和子女提供經濟援助;
3、在法律要求的連續在美國居住的三年期間,必須保持婚姻的真實存在性;
4、基于年齡和在美國居留時間長短方面的因素而被豁免英語能力測試的申請人仍然要進行美國曆史和政府方面知識的測試(盡管會給予他們特殊考慮)。
1. | 如果歸化入籍申請提交後申請人和其配偶離婚,那麼他/她的申請案會受到影響麼? |
2. | 我符合公民歸化入籍的所有條件。但是目前我在美國境外。我想請問:移民局是否有法律規定提交歸化入籍申請時,申請人一定要在美國境內?? |
3. | 曾經申請過歸化入籍沒有成功的人,可以重新申請歸化入籍麼? |
4. | 我提交了歸化入籍申請,但尚在移民局審理過程中。我現在要改變住址,這影響我的申請案的批准嗎? |
5. | 我以前犯過罪,我需要在N-400申請表上注明我的犯罪記錄或面談時告訴移民官麼? |
6. | 如果我不能夠參加入籍宣誓,應該怎麼辦? |
7. | 如果移民局拒絕我的申請我該怎麼辦? |
8. | 如果歸化證丟失,我該怎麼辦?我要用什麼來證明我的美國公民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