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永久居民所持有的綠卡已經到期或者將在6個月內到期,則需要提出綠卡換新的申請,獲得新綠卡。
【法源依據】《移民國籍法》(INA)§265,§266條款 [8 U.S.C. §1305, §1306] 《美國聯邦法律(8)》(8 C.F.R.)§264.5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在綠卡過期前及時更新。過期的綠卡將影響就業,福利享受,入境美國,歸化入籍,以及為親屬遞交移民申請等。
2、如果申請人在綠卡即將過期的6個月之前,將要或已經提交了公民歸化的申請,申請人將不必遞交綠卡換新的申請。
3、如果永久居民正處于遞解出境或禁止入境的訴訟程序中,在下達驅逐出境的命令前,永久居民身份仍然保留,仍可以申請綠卡換新。
4、如果申請人被判決已經放棄了永久居民身份,綠卡換新的申請將不會被批准,除非申請人能夠證明他/她實際上並沒有放棄永久居民的身份。
1. | 我的綠卡快要到期了,是不是說明我的永久居民身份也快要到期了,如果不申請綠卡換新就會導致永久居留身份的終止嗎? |
2. | 我已經遞交了歸化入籍的申請,7個月後,我的綠卡到期了,請問我還需要遞交一份綠卡換新的申請嗎? |
3. | 如果我在綠卡過期之後提交歸化入籍的申請,是否還要申請綠卡換新? |
4. | 如果在旅行期間,綠卡到期,需要申請允許登機信嗎? |
5. | 在遞交綠卡申請後的申請待決期間,申請人如何證明永久居民身份? |
6. | 在遞交綠卡的申請後,我搬家了,我應該怎麼辦才能順利收到綠卡? |
7. | 臨時身份證明檔有哪些用途? |
8. | 我遞交綠卡申請已經6個月了,還沒收到綠卡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