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即將年滿14歲的永久居民,在其十四歲生日的前30天內,需要遞交綠卡換新的申請,以獲得新綠卡。
【法源依據】
《移民國籍法》(INA)§262,§265,§266條款 [8U.S.C.§1302, §1305, §1306] 《美國聯邦法典(8)》(8 C.F.R.)§264.1(g),§264.5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如果外籍人士的14歲生日時身在在美國境外,一般在返美之後的30天內遞交申請。
2、如果永久居民正處于遞解出境或禁止入境的訴訟程序中,在下達驅逐出境的命令前,永久居民身份仍然保留,仍可以申請綠卡換新。
3、如果申請人被判決已經放棄了永久居民身份,綠卡換新的申請將不會被批准,除非申請人能夠證明他/她實際上並沒有放棄永久居民的身份。
1. | 我是即將年滿14歲的永久居民,請問我在遞交綠卡申請時需要遞交申請費嗎? |
2. | 我是條件式永久居民,馬上就要過14生日了,請問我需要申請一張新綠卡嗎? |
3. | 在遞交綠卡申請後到收到綠卡這段時間,如何證明永久居民身份? |
4. | 如果我的護照丟了,我還能獲得臨時身份證明檔嗎? |
5. | 在遞交綠卡的申請後,我搬家了,為了能夠順利收到綠卡,我應該怎麼辦? |
6. | 可以進行電子申請嗎? |
7. | 臨時身份證明檔有哪些用途? |
8. | 我遞交綠卡申請已經6個月了,還沒收到綠卡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