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永久居民或條件式永久居民的綠卡丟失,被竊,完全毀壞或者部分損壞的情況下,申請綠卡換新。
【法源依據】
《移民國籍法》(INA)§265,§266條款 [8 U.S.C.1305, 1306] 《美國聯邦法典(8)》(8 C.F.R.)§264.5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如果申請人的綠卡在海外丟失,申請人必須親自到海外移民局辦公室或領事館辦理掛失手續並申請允許登機信。
2、如果綠卡毀壞是因爲綠卡本身的質量問題,申請費可以豁免。
3、如果永久居民正處于遞解出境或禁止入境的訴訟程序中,在下令驅逐出境的命令前,永久居民身份仍然保留,仍可以申請綠卡換新。
4、如果申請人被判決已經放棄了永久居民身份,綠卡換新的申請將不會被批准,除非申請人能夠證明他/她實際上並沒有放棄永久居民的身份。
1. | 我到臺灣旅行,綠卡在旅行途中丟失了,我現在要馬上回美國,我應該怎麼辦? |
2. | 申請允許登機信需要面談嗎?如果需要,面談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
3. | 我住在關島,我的綠卡丟失了,請問我可以通過電子申請進行綠卡換新嗎? |
4. | 在遞交綠卡申請後到收到綠卡這段時間,永久居民的身份證明檔是什麼? |
5. | 如果我的護照丟了,我還能獲得臨時身份證明檔嗎? |
6. | 臨時身份證明檔有哪些用途? |
7. | 在遞交綠卡的申請後,我搬家了,為了能夠順利收到綠卡,我應該怎麼辦? |
8. | 我遞交綠卡申請已經6個月了,還沒收到綠卡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