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持E-1簽證在美國工作的條約商人的家屬,包括其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申請此類非移民短期簽證赴美與條約商人團聚。
【法源依據】 INA§101 (a) (15)(E), 8 USC§1101 (a)(15)(E); 8 CFR§214.2 (e); 62 Fed. Reg. 48, 146-55 (Sept. 12, 1997); Immigration Acts of 1924; July 6, 1932; and 1952. Countrieslisted at 9 FAM 41.51, Exhibit 1
【申請注意事項】
1.E-1條約商人的家屬在美居留期限與其所跟隨的E-1簽證持證人的居留期限一致。而E-1條約商人簽證首簽五年年,可以申請延期,其每次延期時間爲兩年。若該條約商人能保證其一定會回到他原來居住的條約國,該簽證則允許其享受不斷延期的權利,也就相當于他及其家屬可以無限期的在美國居留;
2.對于以配偶身份申請E-1條約商人家屬簽證的人群而言,他們可以在入境美國後通過申請I-765勞工證而取得在美國工作的合法權益;而以子女身份獲得E-1條約商人家屬簽證的人群則可在滿21周歲以前享受美國本地學生的受教育條件;
3. 在進行領事館面談時,簽證官將對申請人所跟隨的E-1條約商人在美國的工作情況(包括其雇主信息,職位及職責,以及收入情況等)進行必要的詢問,從而考核申請人是否與其存在真實的親屬關系,該條約商人目前的情況是否仍然符合其初次申請時的條件,以及他/她是否能擔負其家人在美國的生活等等。
1. | 我和丈夫結婚三年了,兒子剛滿一歲,一家人過得非常幸福美滿。可是上周他接到公司的調派令,安排他持E-1簽證去美國工作一段時間,這樣一來,我們一家人就要分開了。請問有沒有什麼簽證能讓我們一家人一起去美國呢? |
2. | 我是臺灣某貿易公司的一名經理,我們公司剛為我申請了E-1簽證,聘任期為四年,因此,我想為我的妻子也辦理簽證去美國,可又擔心我們的兩個孩子太小,長期沒有父母照顧會對他們的成長不利,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
3. | 我媽媽今年年初持E-1簽證去美國工作,當時我爸爸與其一併申請了E-1條約商人家屬簽證。而我卻因該學期的學業未完成而未能同行。請問我現在能申請其他簽證去美國和她們團聚嗎? |
4. | 我丈夫即將持E-1條約商人簽證去美國工作,我想申請E-1條約商人家屬簽證與其同行。請問其手續是否很複雜,準備材料是否也很多? |
5. | 我一個月前拿到E-1簽證來到了美國,而我丈夫與我一同提交的家屬簽證申請卻因面談失敗而被拒絕了。請問我他下次再申請該簽證時應該在面談部分做何準備呢? |
6. | 我準備申請E-1條約商人家屬簽證跟隨我太太去美國生活,請問我應該如何證明我沒有移民美國的意圖,而是將在簽證到期時回到我的原居住國? 答: |
7. | 一年前,由於在面談中透露了我希望在美國工作,我首次申請E-1條約商人家屬簽證失敗了。目前,我已經獲得了該簽證到了美國,同時,有一家美國公司想雇用我,請問如果我接受了該工作的話,會不會使我失去身份? |
8. | 我持B-2簽證赴美探望我持E-1簽證在美國工作的未婚夫,在此期間,我們舉行了婚禮,此時我是否已經可以申請E-1條約商人家屬簽證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