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一般當外籍人士在美國境內進行調整身份申請時,若在申請未決期間需要臨時離開美國,在離境之前必須取得提前離境許可。
【法源依據】
INA§212,8CFR§245.2(a)(4)(ii),O.
【申請注意事項】
1、調整身份申請未決期間,未得到提前離境許可而離開美國將視其放棄調整身份申請。
2、持提前離境許可出境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到美國,如果過期,將導致無法入境,甚至連綠卡申請也會被撤銷。
1. | 正在美國居住的K-3持有人調整身份申請未決期間是否必須要有提前離境才能出國旅遊? |
2. | 是否可以使用舊的提前離境許可? |
3. | 在美境內非法居留3年之後調整身份,未決期間是否能夠持提前離境許可出境旅行? |
4. | 提前離境的檔是否能夠代替護照? |
5. | 外籍人士獲得提前離境許可後,可否無限期地停留在美國境外? |
6. | 是否可以在離境後再提交提前離境申請? |
7. | 由觀光身份入境後尋求移民利益,在調整身份申請未決時離境。當時沒有獲得提前離境許可,是否還能順利入境美國? |
8. | 如果申請人在提前離境的申請批准之前就離開美國去旅行,該申請能否被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