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當I-130親屬移民申請被核准後,I-130的申請人去世,受益人尋求另外的替代擔保人繼續此項申請。
【法源依據】
8 CFR§205.1(a)(3)(i)(c);(Public Law)107-150。
【申請注意事項】
1. 需要滿足移民局提出的“人道主義考慮”的要求。
2. 證明移民受益人在申請人死亡後繼續申請的充分必要性。
3. 能夠充當替代擔保人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4. 用以支持繼續移民申請的理由具備長期性和持久性。
1. | 我的朋友現在美國居住,他的媽媽為他遞交了I-130移民申請表,申請被批准之後,即將進行身份調整的時候,他的媽媽意外死亡,請問,我的朋友還能夠繼續進行調整身份嗎? |
2. | 我丈夫的姐姐為他提出了移民申請,但是在該移民申請批准不久後姐姐死亡,現在我丈夫仍然在美國境內等待配額排期,請問我丈夫在其姐姐死亡後會遭到遞解出境嗎? |
3. | 為我提出移民申請的妹妹死亡之後,我的妹夫能否充當我的替代擔保人? |
4. | 我目前居住在紐約,1995年我哥哥為我提出了I-130移民申請,申請很快得到了批准,但是在2005年初,我的哥哥死于意外,現在我仍然在等待配額排期,請問,我需要在哥哥死亡的當天或30天內向移民局遞交申請,並呈遞“替代擔保人”出具的生活擔保書以繼續我的移民申請嗎? |
5. | 在2004年我朋友的丈夫為她提出了移民申請,但是在申請被批准後不久,朋友的丈夫因公去世,目前朋友已經在美國境內,並且還帶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如果她調整身份的申請被拒會被遞解出境嗎?她能夠以照顧子女為理由繼續申請移民美國嗎? |
6. | 我的朋友在與妻子新婚後不久共同前往美國生活,他的妻子是美國公民,在他入境美國之前就已經為他提出了I-130申請,並且其申請已經得到了核准。但是在他們入境美國後,他的妻子死于車禍,請問我的朋友還能夠繼續留在美國等待調整身份嗎? |
7. | 朋友在為其母親提出移民申請之後意外死亡,現在其母親由於一種特殊的疾病需要在美國接受治療,請問,朋友的母親能夠以治病為理由繼續其移民申請嗎? |
8. | 我在美國幫父親經營一家小的餐館,但是兩年前為我提出移民申請的父親卻死于意外,我想獨立經營這家餐館,需要解決身份問題,請問,我如何能夠在父親死亡之後取得移民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