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麽情況下,K-3/4簽證會失效呢?
如果親屬移民申請或調整身份申請被否決,或者K-3持有人與其配偶(美國公民)離婚,或者2年居留期滿後未申請延期,在上述情況發生的30天後,K-3/4簽證將會失效;此外,K-4簽證持有人超過21歲或結婚,K-3簽證持有人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也會使K-4簽證申請人的身份失效。
持K-3/4簽證入境之後,還能用這個簽證出境嗎?
K-3/4簽證是可多次出入境的,如果外籍人士持有K-3/4簽證,可以到美國境外旅遊,並且憑有效的K簽證,可以返回美國。即使在調整身份期間,只要K-3/4簽證仍然有效,就可以憑此簽證出入境,而不用申請提前離境許可。
K-3和K-4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境內工作嗎?
在永久居民身份申請等待批准期間,K-3和K-4簽證持有者都可以遞交工作許可申請,獲得工作許可之後,便可以在美國境內工作。
獲得K-3簽證入美後,是否就是永久居民了?
獲得K簽證進入美國並不表示完成了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的整個過程。在入境美國後,每個K-3/4非移民人士都必須向移民局遞交調整身份申請。並且,只有在配偶的移民申請得到批准後,才可以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如果K-4小孩先前沒有遞交移民申請,在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的同時必須遞交I-130表格。
作爲跟隨人員,小孩是否也要是移民申請未決,才能申請K-4?
要申請K-4簽證,並不需要是在小孩的移民申請未決期間。在申請K-4簽證時,小孩根本不需要是已經進行了移民申請的。也就是說,小孩的移民申請可以在任何時間遞交,但是必須在K-3持有人遞交調整身份之前遞交。因爲K-3持有人一旦遞交了調整身份申請,K-4的身份也就跟著一起失效了。因此爲了保證在調整身份的過程中不出現問題,我們建議,小孩的移民申請與K-3簽證申請人的移民申請同時遞交。
公民海外配偶簽證申請應該向哪裏遞交?
關于K-3和K-4的申請地點,是由美國公民和配偶結婚的地點決定的:
如果美國公民和配偶在美國境外結婚,必須是結婚所在地的美國領事館。
如果美國公民和配偶在美國境內結婚,必須是對外籍配偶現居住地有管轄權的美國領事館。
要申請K-3和K-4簽證,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要獲得K-3簽證,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的配偶,並已經向移民局遞交了親屬移民申請,並且公民海外配偶非移民申請(I-129F)已獲得批准。而K-4簽證則是K-3簽證申請人的隨從人員,即其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K-3和K-4簽證是什麽簽證?有什麽用?
K-3和K-4非移民簽證是美國公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在移民申請未決期間進入美國的通行證。K-3和K-4簽證的主要好處之一在于,如果美國公民正在替其配偶和小孩申請近親移民,那麽其配偶和小孩可以早進入美國與家人團聚,而不用等到領事館面談成功之後獲得簽證再進入美國。
美國公民的外籍未婚妻是否有資格申請綠卡?
沒有,美國公民只能爲外籍未婚妻遞交I-129F表格以申請K-1簽證,外籍未婚妻需在獲得K-1簽證入境美國後90天內和美國公民結婚,然後公民才可以爲外籍配偶申請調整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