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滿14歲,綠卡到期,綠卡丟失,被盜,受損或在發放時包含錯誤信息,或者綠卡持有者的名字或其它重要個人數據有所變更,或未能收到移民局發放的綠卡,都要求向綠卡持有者居住地有管轄權的移民局地區辦公室遞交綠卡換新申請表。
近來,綠卡的有效期被規定爲10年,因此,在綠卡快到期時,如果綠卡持有者還沒有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則需遞交綠卡換新申請表,並交納規定的費用,申請綠卡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