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簽證同其它H簽證的區別是什麽?
同H-1B專業人員工作簽證和H-2B臨時工作簽證相比,H-3簽證最大的方便之處就是無需勞工部批准,雇主在擬定出培訓計劃後即可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此外,H-3與H-1B不同之處在于,H-3不是雙重意圖簽證,所以,H-3簽證持有人不能尋求永久居留。
離婚時,法院通常會在怎樣的情況下授予夫妻一方配偶贍養費(Alimony)?
過去,法院通常會要求丈夫向前妻支付配偶贍養費,直至前妻再婚或死亡。而今,配偶贍養費的授予根據爲夫妻一方的生活需求以及對方配偶的支付能力。雖然在大多數情況下,仍然是男方向女方支付配偶贍養費,但有時候,也可能是經濟比較寬裕的女方向經濟無法自立的男方支付贍養費。現在,由于夫妻雙方大多都有收入,而且很少有夫妻一方在經濟上依賴另一方的情況發生,因此,配偶贍養費的授予也就少了。但值得注意的是,支付贍養費一方配偶可將其所支付的贍養費數額從其個人收入中扣除後再進行納稅申報,而對方接受贍養費一方則必須將所獲得的配偶贍養費作爲收入進行納稅申報,除非當事人雙方達成其它協議。
在H-3簽證中涉及的培訓,是否有明確的規定及限制?
移民法所規定的培訓,幾乎包括了所有領域,如商業、通信、金融、政府、運輸、及純工業領域。唯一明確拒絕接納的培訓,是研究生的醫學培訓。但是,護士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用H-3身份到美國培訓的;外國醫學生,則還是可以在假期期間,到美國的醫院,參加校外實習。
H-4簽證申請有哪些申請條件?
H-4簽證申請唯一最主要的申請條件就是申請人必須爲H-1,H-2,H-3類簽證持有人的直系親屬,即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父母不能申請H-4簽證。
我應向哪個州提請離婚?
通常情況下,你應向你或你的配偶居住的州提請離婚。如果你最近剛剛移居它州,並且希望在新居住地所在州提請離婚,那麽在提請離婚前,你首先必須滿足該州的居住要求。如果你是軍事人員且駐紮在居住地所在州之外,那麽,你既可在駐紮地所在州,也可在居住地所在州提請離婚。如果你是軍事人員且駐紮在國外,那麽你通常應在家庭居所所在州提請離婚。
在離婚過程中,哪一方配偶可在家庭住宅繼續居住?
如果夫妻雙方擁有未成年子女,那麽與其子女相處時間較長、或主要照顧其子女的一方配偶將取得與其子女共同居住在該家庭住宅的權利。但如果夫妻雙方沒有未成年子女,且該住宅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産,那麽該方配偶完全有權要求對方搬離該住宅。
但如果夫妻雙方沒有未成年子女,且該住宅爲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那麽問題就有點複雜。首先,夫妻雙方均無權要求對方配偶搬離該住宅,如果一方以換鎖等方式禁止對方配偶在該住宅居住,那麽對方配偶完全有權要求警察予以協助。在這種情況下,除非夫妻一方證明存在家庭暴力並取得了法院下達的禁止令,否則無法要求對方配偶離開該住宅。
法院在決定子女監護權時,通常會考慮那些因素?
法院在確定子女監護權問題時,通常將“子女最大利益”作爲衡量的最高標准。當然,從定義上來看,這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標准,包括特定的事實以及在特定情況下所使用的一系列因素,其中包括:
(a)子女的年齡、性別、精神和身體健康狀況;
(b)父母雙方的精神和身體健康狀況;
(c)父母雙方的生活方式以及其它社會因素,包括子女是否會被動吸煙;
(d)是否存在子女虐待的曆史記錄;
(e)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感情維系,以及父母能夠給予子女引導的能力;
(f)父母爲子女提供衣、食、住以及醫療保健條件的能力;
(g)子女已經建立起來的生活模式(如學校、住所、小區、宗教組織等);
(h)子女當前所接受的教育質量;
(i)如果該子女達到一定年齡(通常爲12歲),則還要考慮子女的偏好;
(j)父母鼓勵子女與對方父母進行交流和接觸的能力和意願。
如果父母雙方在上述條件的比較上並沒有明顯的差異,那麽大多數法庭則傾向于把主要的監護責任授予能夠爲子女提供穩定環境的父母一方。對于年幼的子女,監護權可能會授予在照顧子女方面起主要作用的一方;而對于稍微年長的子女,則可能把監護權授予能夠最大程度地保證子女在教育、鄰裏生活、宗教組織、以及朋輩關系等方面利益的一方。
子女撫養費(Child Support)都包含了哪些內容?
子女撫養費包含了子女生活所必需的所有經濟需求,這些“需求”包括子女的衣食住、教育、醫療照顧(Medical Care)以及其它日常開銷,但又並不僅僅局限于這些方面。
在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問題時,父母雙方通常會難于達成一致,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法院所下達的子女撫養費指令中包含了哪些義務。要使當事人,特別是法院相信衣食住、教育、醫療照顧等屬于生活必需的範疇並不困難,但困難的是日常生活開銷的範疇應如何確定。
對于雇傭H-2B外籍勞工的雇主有哪些要求麽?
由于H-2B至關重要和區別性的標志是雇主對該外籍工人工作技術的要求是臨時性的,因此雇主在雇傭H-2B外籍勞工時,應具有以下需求: 1) 建立于一次性發生事件基礎上的需要;2)季節性的需要;3)高負荷期的需要;4)間歇性的需要。
什麽是專業職位(specialty occupation)?
專業職位 (specialty occupation)是要求申請的外國人在美國有四年制正規大學的畢業程度,所學學科必須與被提供的工作有關。如果外籍工作者有外國的大學畢業學位, 就需要執行學術評估來評定申請的外國人的外國大學學位是否與美國的大學學位程度相同或差別不大。 如果申請者的外國大學學曆低于美國大學畢業程度, 美國移民局也會參考申請者以前的工作經驗,相關的工作經驗也許會被考慮。一般來說,這些特殊職業主要指需要高度的理論和實踐性知識才能從事的工作,如電腦程序師、工程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理療師、藥劑師、醫療技師、教授、教師、醫生、圖書管理員、管理顧問、飯店經理、模特、經濟學家、農學家、生物學家、化學家、地質學家、園藝學家、營養學家、數學家、物理學家、科學家等等。
可以持回美證辦理歐洲簽證嗎?
回美證可以當作護照來辦理簽證,但是也要依各國在美國當地使領館的政策來決定。所以建議最好先和美國當地的歐洲國家的使領館問明該國是否許可將回美證作爲護照的替代證件。
我想要將身份從M-1改變爲R-2。請問我應當何時提交申請?
I-539表格上的指南說明,申請應在需要改變身份前的至少45天內提交。因此,你應當在M-1身份失效前至少45天內提交改變身份申請。但由于R-2家屬的工作限制,只有在雇主出具信函來證明你將在獲得R-2簽證後放棄工作,你才能提交改變身份申請。
被拒簽的申請人要等待多長時間後,才可以再次申請簽證?
拒簽後何時再次申請並沒有時間限制。只要補充證據能夠證明你符合得到非移民簽證的條件,你就可以重新申請。根據規定,一年之內你可以申請三次,但是每兩次申請的時間間隔由你自己決定。此外,凡是被拒簽過的人,再次申請的面談時間都只能是在星期四。
如果從其它非移民身份改變爲R-2身份的申請被拒絕,申請人可以采取什麽補救措施?
申請人可以將上訴通知送達接受申請的移民局服務中心,進行上訴。移民局服務中心將把上訴送到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申請人可以選擇向司法部移民上訴委員會申請重審或複議。
在美國境外申請R-1工作是否需要獲得勞工證?
不需要,申請人可以直接向大使館或領事館提交R-1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