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B申請中對于高等學曆有何種要求?
在職業移民第二優先中的高等學曆是指具有美國碩士以上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曆。學士學位加上在此專業領域的五年累進工作經驗,將視爲等同于碩士學位。
誰能作爲EB-1B的雇主?
高等學校的教學機構,如大學學院,各類科研機構、企事業的研究所等;走私人雇主如果雇有三個以上的雇員,並在相關領域有所成就,也是被認可的。同時,所有的雇主必須有有能力支付受益人的工資。
如果想以EB-1B申請職業移民要符合什麽樣的條件才可以呢?
原則,並且有三年相關領域的執教或研究經驗,同時要由雇主提供一個永久性的職位才可以申請。
什麽叫做滿足職業移民第一優先EB-1B的6/2法則?
是指傑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員需要滿足的條件必須同時達到六條中的兩條。
能否大概介紹一下EB-1(c) 跨國公司經理移民的情況?
EB1-C'傑出人才移民C 類別,即跨國公司經理移民,一經批准,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歲之子女即可獲綠卡赴美,成爲美國永久居民。受益人則可以是在美國的L-1A也可以是本人從未到過美國的國外母公司的經理。
EB-1C簽證的優勢何在?
申請 EB-1C 移民的優勢在于:
1) 投資現成美國公司就可直接申請 EB-1C 移民;
2) 投資額無具體規定,比投資移民的一百萬或者五十萬少;
3) 批准的全家綠卡是正式綠卡;
4) EB-1C申請無須經勞工部批准勞工證;
5) 被申請人工作居留地點可選擇:在中國或在美國。
什麽是EB-2簽證?
是指職業移民第二優先類別。包括兩類:具有特別能力的專業人才和具有高等學曆的專業人才。
哪些人符合“具有特別能力的專業人才”?
EB-2A的特別能力是指擁有明顯超出一般該領域同仁的學曆以及專業經驗的能力。同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中的特殊領域傑出人才相比,這一類人不僅領域範圍更小,同時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聲上一般也最多具備全國性聲譽。但要符合這一類別,該人士至少具有超過普通人的才能並有傑出的成就。
什麽是L-1簽證持證人的“雙重傾向”?
L-1簽證持證人可以保持其雙重傾向是指此非移民簽證具有一定的移民特征。也就是說,美國移民法規允許L-1簽證的受益人在美國短期工作的同時,可以申請調整爲永久居民身份。
怎麽樣才能證明具有特別能力?
所謂“特別能力”的證據是,申請人的工作表現相當傑出,遠比同行其它人要偉大。此外,申請人至少要呈交以下7種證據中至少2項證據:
·國際認可獎項
·需要傑出成就的國際級組織會員
·有關申請人在該專業領域的出版品
·在該領域擔任評判的工作
·對科學或學術的原始明顯貢獻
·出版的科學或學術專業期刊文章作者
·作品在兩個以上國家參展
未成年人
在美國大多數州,未成年人是指年齡未滿18歲的自然人。所有未成年人必須在具有完全行爲能力的成人(父母或監護人)的監護下生活,除非該未成年人已“脫離”家庭——在軍隊服役、結婚或根據法庭許可而獨立生活。一般來說,除非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還須對未成年人的財産進行監護,即對其特有的財産的管理、使用、收益以及爲管理上所必要的處分權,直至該未成年人達到其所在州法律規定的成年年齡。
什麽是Schedule A職位?Schedule A都有哪些職位?
Schedule A職位是指:美國長期短缺的職位。通過申請這些職位移民,不需要通過勞工局,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交申請。Schedule A職位包括2組:第一組是理療師和專業護士;第二組是藝術人才及傑出科學家、大學教授及研究人員、某宗教人員
什麽是EB-3簽證?
EB-3即職業移民第三優先類別。它包括三種類:在其專業領域內有學士學位的專業人士,技術人員和其它非技術人員。
EB-3裏的專業人員包括哪些?
EB-3的專業人員,是擁有美國學士學位或國外同等學曆的工作者。移民局對這一類人員有特別的限制,即外國人不可以用教育及工作經曆來替代相當的大學本科學曆
技術勞工移民的適用人群包括哪些?
技術勞工是指在某一工作崗位上擁有至少兩年工作經驗或至少經過兩年的訓練的工人。比較常見的EB-3技術勞工包含了:法律助理(Paralegals) 、注冊護士(Registered Nurses) 、教職助理、駕駛、、廚師、督導員(Supervisors)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