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H-1B的人,與其它非移民簽證最大的不同,在于H-1B可以有“雙重意圖(dual intent)”,也就是說,H-1B的受益人可以有明顯的移民美國企圖,但還是可以拿到H-1B身份。獲此身份者在工作的同時,可經勞工證或其它移民方式申請永久居留身份。按照新的移民法的規定,持H-1B簽證人不但可以有移民傾向,而且即使是您的移民案件正在受理中也可以申請H-1B簽證。
您只要額外支付移民局 $1000元〈除了原本的 $185 申請填表費用〉就可以獲得加速申請(premium processing)服務,保證15天可以完成工作簽證申請。如果15內沒有辦成,錢款退還。與一般數個月的申請時間相比較,加速申請的確節省了雇主以及受益人許多時間。加速申請不是適用于所有申請案,而是僅適用于H-1B申請案(H-1B petition)。
H-1B工作身分是由美國移民局簽發的一種非移民居留資格,H-1B工作簽證是由美國大使館或者駐外領事館簽發的一種非移民工作簽證。有效的居留資格將允許您合法地在美國境內工作;而簽證則是讓您可以合法的入境美國。當您以H-1B工作簽證入境美國,您就成爲H-1B身分持有人。